校园智慧消防指南标准-校园智慧消防指南标准:T/SDIOT 006—2018下载
校园智慧消防指南
本标准给出了校园智慧消防管理系统,消控联网管理、电气火灾监控、无线烟感监测、消防用水监 测、消防可视化监控、独立式可燃气体监测、消防巡查等子系统建设指导。
本标准适用于校园智慧消防体系建设、验收和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 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287.2—2014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GB 14287.3—2014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3部分: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GB 14287.4—2014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4部分:故障电弧探测器 GB 20517—2006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GB/T 22239—2015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 25201—2010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 26875.1—2011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1部分:用户信息传输装置
GB 26875.2—2011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2部分:通信服务器软件功能要求 GB/T 26875.3—2011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3部分:报警传输网络通信协议 GB 26875.5—2011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5部分:受理软件功能要求
GB 26875.6—2011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6部分: 信息管理软件功能要求 GB 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50440—2007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校园 campus
包括初中、高中、职业院校、中等院校、高等院校的教学和生活区域。
3.2校园智慧消防 campus smart fire protection
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基于火灾的预测、预警、预判消防管理系统,
实现校园消防的智能化、智慧化,提高校园消防的管理水平、完善灭火救援体系。
3.3消控联网管理系统 fire control network management system
对消防报警主机等进行实时监测, 包括火灾隐患报警、监管、故障等信号进行实时监测,由监控中 心、消防报警主机、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数据通信网络和管理软件组成。
3.4故障电弧探测器 arcing fault detector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electrical fire monitoring system
当被保护电气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控制信号,并能指示报警 部位的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主机和传感终端组成。
3.6无线烟感监测系统 wireless smoke sensing monitoring system
由无线报警器、中继物联主机组成,实时监控,发现异常隐患向系统和管理人员发送预警信息,通 过视频、温度、智能分析、人工等确认火灾,并启动应急措施。
3.7消防用水监测系统 fire water monitoring system
由消防用水监测主机、传感终端装置组成,实现对消防用水系统实时监控。
3.8消防可视化监控系统 fire visual monitoring system
实现对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区域的可视化监控,当发生通道堵塞或人员拥堵时 向系统和管理人员发送预警信息,由前端视频监控设备、信息传输网络、可视化监控软件等组成。
3.9消防巡查系统 fire inspection system
利用物联网技术,为消防设施建立电子标签,系统自动或巡查人员按照系统预先设定的路线对消防 设施的各巡查点进行巡检,可通过手持终端将巡检情况上传至消防管理系统,实现防火巡检和日常消防 安全管理等工作的户籍化、标准化、痕迹化管理。系统由手持终端、电子标签、管理软件等组成。
4.1.1 智慧消防管理系统
4.1.1.1 应符合 GB 50440 和 GB 26875 的相关规定。
4.1.1.2 宜由消控联网管理、电气火灾监控、无线烟感监测、消防用水监测、消防可视化监控、独立式 可燃气体监测、消防巡查等子系统以及管理软件组成。各个子系统宜分布式部署、集中管理。 4.1.1.3 宜采用三维建模或模块化平台管理。
4.1.1.4 应可扩展,宜与外部信息系统互联。
4.1.1.5 各子系统应实时监测,对异常信息及故障报警,报警处置定位跟踪。
4.1.1.6 应对消防设施进行网络化集中管理,实现防火巡检和日常消防管理等户籍化、标准化、痕迹化 管理。
4.1.1.7 系统数据宜云存储、本地存储,存储时间不小于1年。
4.1.1.8 应将各子系统的数据集中在一个数据库中,利用数据库技术或第三方的工具,对数据进行分析 预测、挖掘利用,智能控制相关场景。
4.1.2 消控联网管理系统
4.1.2.1 信息收发要求
信息收发应包括下列要素:
a)应符合 GB 26875.2—2011 的规定; b)建筑消防设施的各种状态信号,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在16秒内发送至监控中心,信息收发应在2
秒内将信号转至报警受理软件; c)信息收发软件应定时巡检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在线情况,巡检周期应不大于60分钟; d)信息收发软件应主动向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下发时间校准指令,同步时间; e)信息收发软件应支持5000个以上的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连接,并应支持10000TPS的并发访问量; f)采集的消防设施系统运行状态信息应备份,保存时间不小于1年。
4.1.2.2 报警受理
报警受理应包括下列要素:
a)应符合 GB 26875.5—2011 的规定; b)对报警信息进行人工处置的,应如实记录相应操作信息,相关文件应保留不小于1年; c)报警受理软件应提供消防控制室值班查岗功能; d)报警受理软件应实时检测信息收发软件、消防远程监控系统重要组件运行情况,出现异常时应
通过声音和显示信息报警; e)报警受理软件应实现发生报警时通过短信、APP、web、邮件等方式向相关人员发送通知提醒,
在确认报警后另行通知相关管理人员;APP应支持android和IOS系统; f)报警受理软件宜具有视频联动的功能,报警时通过视频联动确认。
4.1.2.3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包括下列要素:
a)应符合 GB 26874.1 的要求,应取得消防产品的认证;
b)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设置应符合 GB 25506 和 GA 767 的要求,并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若 联网用户未设置有消防控制室时,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c)信息采集装置的设置不应降低原有消防设施的技术性能指标,不影响原有消防设施的功能,不 降低原有消防设施的可靠性,不得对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进行控制;
d)应监测火灾自动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火警、故障、启动、动作反馈、屏蔽、监 管等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号和复位、消音、手动报警等操作信号;
e)应支持远程参数配置、远程自动升级功能; f)应支持通过蓝牙进行参数配置及设备诊断。
4.1.2.4 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应包括下列要素:
a)应符合 GB 26875.6—2011 的规定; b)应采集建筑GIS、消防设施部件位置信息;应支持高德、百度、谷歌等地图中的至少一种进行展
示,支持在线离线地图的切换; c)应支持将指定时间内报警、设备状态等信息形成报表,定期向指定邮箱发送统计报表,统计周
期和邮箱应可配置; d)应支持账号的权限管理;
e)应支持联网设备的在线离线状态、故障状态的查看; f)应支持消防教育与培训信息共享功能,支持查看培训主题、人员、内容及其它详细信息; g)应具备实时监测数据、报警信息、事件顺序记录、查询和统计功能; h)应包含APP模块,APP应支持android和IOS系统。
4.2 远程监控系统网络和传输
4.2.1 应符合 GB/T 26875.3—2011 的要求。
4.2.2 传输网络宜采用有线或者无线传输网络,根据应用场所宜选用NB-IoT无线传输网络或其他网络。
4.2.3 网络数据的传输应具有传输效率及响应速度的实时性,应通过身份认证、加密传输、数据校验等 方式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并应符合 GB/T 22239—2015 的要求。
4.3.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包括下列要素: a)电气火灾监测系统应包含电气火灾监测主机、传感终端装置; b)应实时监测,监测范围应包括电气火灾监测主机的在线状态、故障状态,被监测线路的温度、剩余电流、电流、电压、有功功率、故障电弧状态等;
c)宜设置视频分析设施、移动巡检设施等,监测分析供电系统运行,确认报警信息; d)隐患消息推送:当电气火灾监测主机检测到温度、剩余电流、电流、电压、故障电弧隐患时,
应声光告警,同时在系统显示该隐患。隐患发生到信息运行中心接受并显示的响应时间不应大 于20s;
e)监测信息上传消防管理系统,出现异常,消防管理系统向管理人员发送预警信息,指导自主开 展隐患治理;
f)电器监管:在所监测线路电流稳定时,系统应具备电动车充电器、大功率发热电器等危险电器 的识别和接入提醒功能。对于未能识别的危险电器,提供智能学习功能,应识别再次接入相同 或类似电器;
g)危险用电行为报警:对于部分允许短时使用的危险电器,应在使用超过合规使用时长后进行异 常用电行为报警。不同电器的合规使用时长应可以配置;
h)报警阈值远程配置:系统应支持电气火灾监测主机线路温度、剩余电流、线路电流、电压报警 阈值的远程配置功能;
i)用电统计:系统宜支持按层级划分的用电量统计,历史用电统计的查询。
4.3.2 电气火灾监测主机
电气火灾监测主机应包括下列要素:
a)应符合 GB 14287.2—2014 、GB 14287.3—2014、GB 14287.4—2014 的要求; b)应采用一体化设计,应具备监测线路温度、剩余电流、电流、电压、有功功率、故障电弧、电量的功能; c)应支持至少4路温度探测、1路剩余电流探测、1路故障电弧探测、1路开关量输出、1路开关量输
入、1路通讯接口;监测指标要求如下:
1) 温度检测指标:检测温度范围最 大值应不低于200℃、检测精度应不低于±1℃、检测分辨率 应不低于0.1℃;
2) 剩余电流检测指标:检测范围最 大值应不低于1000mA、检测精度应不低于1mA;
3) 故障电弧检测指标:应支持对线路功率不小于1000w时发生的串联电弧的检测。 d)应支持本地声光报警,报警类型应支持线路温度报警、剩余电流报警、短路报警、过流过载报警、欠压过压报警、故障电弧报警; e)应支持不小于100条SOE,事件记录类型包括报警、消音、复位等; f)应支持本地参数配置功能; g)不宜采用串联侵入原有线路的方式采集线路电流。
4.4 无线烟感监测
4.4.1 无线烟感监测系统要求
无线烟感监测系统应包括下列要素:
a) 宜支持独立式通信、中继主机集中式通信等方式安装部署;
b) 应安装在室内场所的建筑顶部,应探测烟雾、温度,异常时向系统和管理人员发送预警信息; c)宜具有以下异常信息监测报警提醒:烟雾异常、温度异常、防拆报警异常;无线烟感应具备电
池电量异常报警提示;
无线烟感报警器应包括下列要素: a)应符合 GB 20517—2006 的要求; b)工作方式宜为独立式通信和分布式通信;
c)当被监测区域发生火灾,其烟参数达到预定值时,报警器应同时发出声、光火灾报警信号; d)在距报警器3m处,火灾报警信号声压级应大于80dB(A计权); e)应具有自检功能,自检时报警器应发出声、光火灾报警信号; f)应装配网眼最 大尺寸不大于1mm的网织品或采取其他预防昆虫进入的措施; g)无线报警器应支持内部电池供电,电池容量应保证报警器正常工作不少于三年,在电池不能使
报警器处于报警状态前,应发出与火灾报警声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音故障信号; h)无线报警器电源极性反接不应造成报警器损坏; i)应定时上传设备状态信息,上传周期应不大于24h; j)报警器状态信息宜包括烟雾、温度、电池电量等; k)无线报警器应具有防拆监测、电池监测、温度监测等自检功能; l)无线报警器应支持远测配置心跳周期、温度报警阈值、电压报警阈值等参数。
4.4.3 中继物联主机
中继物联主机应包括下列要素: a)应具有操作按键及工作信号指示灯,信号指示灯应具有以下状态提示:电源供电、消音、通讯、
报警、故障、布防;b) 应支持添加50路及以上的烟雾、可燃气体报警器编号,能接收至少50米以内的烟感信号并上传; c)应支持市电电源供电和标称3.7V锂电池备电,宜使用电源适配器220V转5VDC市电供电。移动使用时宜配充电锂电池供电; d)宜支持本地参数配置,如时间设置、无线烟感添加、删除,通讯周期配置等; e)应支持GPRS、NB-IOT等无线数据传输方式,信号传输采取定时上传状态数据和主动上传报警信
息模式; f)应支持撤防布防时段设置;
g)应配备液晶屏幕,实时显示报警消息和报警时间; h)应支持三路DO信号输出,通过启动保护装置动作,如卷帘门、风机的启停; i)应支持GSM模块远程对时及维护功能升级; j)通讯周期宜配置(1分钟~65535分钟)。
4.5 消防用水监测
4.5.1 消防用水监测系统要求
消防用水监测系统应包括下列要素: a)宜包含消防用水监测主机、传感终端装置;
b)传感器应安装在消防水箱、消防泵、消防栓、消防喷淋末端,实时检测消防管道压力,消防水 箱水位,检测出异常向系统、管理人员发送预警信息;
c 应实时监测,应包括水压监测、水位监测,宜检测温度、供电状态; d) 检测到异常到信息传送到信息中心并显示的时间不应大于20s。
4.5.2 消防用水监测主机
消防用水监测主机应包括下列要素: a)功能及性能要求应符合 GB 50974—2014 的要求;
b)应支持至少两路模拟量信号输入,可自定义两路接入的传感器类型; c)传感器接口应支持0~5V模拟信号、4~20mA信号检测; d)应支持电源适配器双供电模式;
e)应支持GPRS、NB-IOT等无线数据传输方式; f)应支持定时上传实时数据,发生报警时会主动上传报警数据; g)应支持手动唤醒、复位等功能; h)应支持屏显当前实时数据,可切换展示两路数据; i)应支持至少1路RS485和1路数字信号输入; j)应支持网络对时及远程升级功能; k)应支持远程报警参数、采样周期、上传周期的配置功能; l)在电池供电下应支持低功耗工作,休眠功耗应小于30uA; m)在电池供电下持续工作时间应不少于3年;
n)至少应支持-20℃~70℃温度下的正常工作; o)防水等级应不低于IP68; p)应具备本地显示功能,可显示通道实时数据。
4.6 消防可视化监控
4.6.1 消防可视化监控系统
4.6.1.1 应清晰显示摄像机所采集的图像。
4.6.1.2 应具有视频信号的处理和记录/回放功能。
4.6.1.3 宜视频智能分析,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人员拥堵时向管理人员发送预警信息。
4.6.1.4 运行控制和功能操作应在控制台上进行。
4.6.1.5 应能手动或自动操作,对摄像机、云台、镜头、防护罩等的各种动作进行遥控。
4.6.1.6 信号传输应保证图像质量和控制信号的准确性。
4.6.2 点位设计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人员密集处、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区域,宜采用安装摄像头、带视频的烟感、 原有摄像设备等。
4.6.3 设备选型
4.6.3.1 摄像机应具备低照度功能。
4.6.3.2 宜采用固定式高清智能摄像机,自备缓存,实时存储不小于12h,支持ANR功能。
4.6.3.3 在大面积监控时,宜选用一体化高清高速球型网络摄像机。
4.6.4 安装方式
前端设备安装方式应符合 GB 50198 的要求。
4.7 独立式可燃气体监测
4.7.1 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系统
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系统应包括下列要素:
a) 实时监测:可燃气体探测系统具有实时监测功能,监测范围当前环境内可燃气体浓度值;
b) 异常信息推送:当系统监测到异常信息时,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系统应及时提供短信或APP等推 送模式的提醒。同时在系统显示该隐患。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主机检测到异常到信息传送到信 息中心并显示的时间不应大于20s;
c) 数据记录和查询:系统应具备报警信息、故障信息的记录、查询和统计功能;
d) 远程控制:宜在燃气管道上加装机械手、电磁阀装置,出现燃气泄漏后通过手机APP输入指令及 时切断燃气线路避免继续泄漏;
e) 远程配置:系统应支持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主机通讯周期的远程配置功能。
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设备应包括下列要素:
a) 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主机应符合 GB 15322 要求;
b) 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应采用一体化设计,应具备监测空间内可燃气体浓度的功能; c) 浓度报警指标:报警浓度至少为10% LEL;
d) 蜂鸣器声量能级:大于等于70dB(0.5 米内); e) 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主机使用寿命应不小于3年;
f) 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主机应支持本地状态显示,类型应支持传感器故障、寿命到期、声光自检、 联动输出自检、运行时长;
g) 电气火灾监测主机应支持至少100条SOE,事件记录类型至少包括报警、消音、复位; h) 宜连接机械手或电磁阀,设备监测到燃气浓度过大情况,自动关闭阀门。
校园重点防火部位配置见表1。
表1 校园重点防火部位配置序
防火部位 号
配置要求
电气火灾 无线烟感 燃气探测器 消防用水 消防巡查 安全隐患
1 图书馆 ★ ★ - ★ ★ ★
2 实验室 ★ ★ - ★ ★ ★
3 科研用房 ★ ★ - ★ ★ ★
4 餐厅 ★ ○ ★ ★ ★ ○
5 厨房 ★ ○ ★ ★ ★ ★
6 教室 ★ ★ - ★ ★ ★
7 体育馆 ★ ★ - ★ ★ ★
8 会堂 ★ ★ - ★ ★ ★
9 计算机室 ★ ★ - ○ ★ ★
10 档案室 ★ ★ - ★ ★ ★
11 学生公寓楼 ★ ★ - ★ ★ ○
12 教工公寓楼 ★ ★ ★ ★ ★ ○
13 行政办公用房 ★ ★ - ★ ★ ○
14 医务室/医院 ★ ★ - ★ ★ ★
15 师生活动用房 ★ ★ - ○ ★ ○
16 公共浴室 ★ ○ - ○ ★
17 仓库用房 ★ ★ - ★ ★ ★
18 锅炉房 ★ ★ ○ ★ ★
19 水泵房 ★ ★ - ★ ★ ○
20 变电所 ★ ★ - ○ ★ ★
21 商业用房 ★ ★ ★ ○ ○ ○
22 其它用房 ★ ★ - ○ ○ ○
23 安全出口 ○ ★ - ○ ★ ★
24 疏散通道 ○ ○ - ○ ★ ★
25 人员密集 ○ ★ - ★ ★ ★ 注:符号★代表应配置,符号○代表宜配置,符号-代表不设置。
4.9.1 消防巡查系统要求
4.9.1.1 应按照 GB 25201—2010 的要求,日常巡查标准化、规范化。
4.9.1.2 应具有消防巡查管理功能,实现巡查任务下发、隐患整改任务下发、巡查结果统计、消防设施 和巡查人员管理。
4.9.1.3 应具备多维度对比分析,自动统计设备到期时间,维修整改时间,使用报废时间,为建筑物消 防设备设施健康率给出客观的评价标准和风险预警。
4.9.1.4 应对手持终端发送巡查任务、接受巡查结果。
4.9.1.5 巡查标签应是巡查点或消防设施的唯 一标识。
4.9.2 消防巡查管理
消防巡查管理应包括下列要素: a)应支持构建校区、建筑物、楼层、巡查点和设施五级设备管理架构,实现对设施位置属性的管
理; b)应支持巡查任务责任部门设置,明确安全主体责任;
c)应支持设施到期和即将到期的提醒功能,即将到期提醒时间可设置; d)应支持巡查点的建立,配置巡查点包含的消防设施; e)应支持巡查点标签生成和配置; f)应支持不同消防设施检查项的配置; g)应支持巡查任务配置,生成周期性的巡查计划; h)应支持巡查任务的分配、下发和完成率的统计; i)应支持消防设施完好率的统计; j)应支持设备隐患维修工单的派发与审核; k)应支持消防设施的导入导出、修改、删除、历史记录查询等操作; l)应能在地图上实时显示开启定位上传的手持终端的位置;
m)应能记录手持终端上传的定位信息,并支持在地图上显示一定周期内的轨迹; n) 应能支持巡查人员长时间逗留状态的统计,时长可配置。
4.9.3 手持终端
手持终端要求应包括下列要素: a)应支持巡查点标签的扫描功能;标签应支持二维码、RFID等方式,扫描获取相应巡查点的设备
及检查项; b)应支持下载巡查任务、离线状态下巡查任务的执行;
c)应支持巡查执行和巡查结果上传,应支持异常设备拍照和文字描述; d)应支持不依托于巡查任务主动上传异常设备的照片及文字描述; e)应支持上传基站或GPS实时定位信息,室外环境情况下应可以上传GPS定位信息; f)应支持查看每个巡查任务完成进度; g)应支持平面图的下载和巡查点在平面图中的定位功能。
5 检验验收
5.1 消防管理系统验收标准见表2。
表2 消防管理系统验收标准
验收项目 | 验收内容 | 验收要求 | 验收结果 | |
消 控 管 理 |
合法性 | 市场准入要求 | 符合市场准入要求 | |
数量、规格、型号与设置 | 符合设计要求 | |||
基 本 功 能 | 功能 | 齐全、符合设计要求,可扩展 | ||
图像清晰度 | 无噪点、无波纹、清晰可见 | |||
网络情况 | 正常、稳定 | |||
控制功能 | 延时低、操作简短 | |||
外部互联 | 能正常接入web | |||
报警功能 | 异常事件能正常报警 | |||
存储 | 符合设计要求 | |||
巡检和日常消防管理 | 户籍化、标准化、痕迹化 | |||
报表分析 | 符合设计要求 |
5.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验收标准见表 3。
表3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验收标准
验收项目 | 验收内容 | 验收要求 | 验收结果 | ||
电气火灾监控 |
合法性 | 市场准入要求 | 符合市场准入要求 | ||
数量、规格、型号与设置 | 符合设计要求 | ||||
设置位置、操作和检修间距 | 设置在配电箱附近,有足够的操作和检修间距 | ||||
电气 |
本地报警 | 温度、剩余电流异常以及故障电弧发生的3S内, 主机可以进行声光报警 | |||
火灾 |
实时数据查看 | 主机上可以查看实时温度、剩余电流、电流、 电压、有功功率、故障电弧数 | |||
监控 | |||||
主机 |
本地参数配置 | 可以通过主机或者串口配置工具等方式进行本 地报警阈值的配置 | |||
基 |
实时监测功能 | 平台和APP上能查看被监测线路温度、剩余电 流、电压、电流、功率、故障电弧的实时值 | |||
异常报警功能 | 发生异常时,相关人员可以收到web平台、APP、 短信、邮件等方式的推送提醒 | ||||
远程参数配置功能 | 可以远程配置相应的报警阈值,且支持开关量 联动的配置 | ||||
本 | |||||
功 |
危险电器接入提醒 | 在线路电流稳定时,电动车充电器和大功率发 热电器接入时,web平台和APP能收到提醒 | |||
能 | |||||
报警定位 | 发生报警时能通过GIS地图和平面图精 确定位 到相应的报警点 | ||||
统计报表功能 | 发生的报警和故障信息能有记录统计,并形成 统计图表和报表 |
5.3 无线烟感监测系统的验收标准见表4。
表4 无线烟感监测系统的验收标准
验收项目 | 验收内容 | 验收要求 | 验收结果 | ||
无线烟感监测 |
合法性 | 市场准入要求 | 符合市场准入要求 | ||
数量、规格、型号与设置 | 符合设计要求 | ||||
设置位置、操作和检修间距 | 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未设置消防控制室时, | ||||
设置在火灾报警控制器附件明显位置,有足够 | |||||
的操作和检修间距 | |||||
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设备连接 | 采用专用线路连接 | ||||
基 |
监测信息的接收与传输 | 消防控制室在接收到系统的报警信息后10s内, | |||
将报警信息按规定的通信协议格式传送给消控 | |||||
系统 | |||||
异常报警功能 | 发生异常时,相关人员可以收到web平台、APP、 短信、邮件等方式的推送提醒 | ||||
优先传送功能 | 优先传送火灾报警信息和手动报警信息 | ||||
本 | 设备自检和故障报警功能 | 具有设备自检和故障报警功能 | |||
功 |
统计报表功能 | 发生的报警和故障信息能有记录统计,并形成 统计图表和报表 | |||
能 | |||||
报警定位 | 发生报警时能通过GIS地图和平面图精 确定位 到相应的报警点 | ||||
远程配置和升级功能 | 可通过APP进行远程固件升级和参数配置 | ||||
主机状态信息指示灯 | 主机各种故障、报警状态有专门的指示灯显示 提醒,信息传输时也有专门的指示灯信号提醒 |
5.4 无线烟感监测系统的验收标准见表5。
表5 消防用水监测系统的验收标准
验收项目 | 验收内容 | 验收要求 | 验收结果 | |
消防用水监测 |
合法性 | 市场准入要求 | 符合市场准入要求 | |
数量、规格、型号与设置 | 符合设计要求 | |||
设置位置、操作和检修间距 | 设置在消防水泵房中;未设置消防水泵房时, 设置在管网入口处及末端,有足够的操作和检 修间距 | |||
物联网平台通信 | 采用GPRS或NB-IOT进行传输 | |||
基 本 功 能 | 消防水压监测 | 按照配置的上传周期上传水压信息 | ||
消防液位监测 | 按照配置的上传周期上传液位信息 | |||
双模式供电 | 可切换使用电池和电源适配器供电 | |||
异常报警功能 | 发生异常时,相关人员可以收到web平台、APP、 短信、邮件等方式的推送提醒 | |||
统计报表功能 | 发生的报警和故障信息能有记录统计,并形成 统计图表和报表 | |||
报警定位 | 发生报警时能通过GIS地图和平面图精 确定位 |
到相应的报警点 | ||||
远程配置和升级功能 | 可通过APP进行远程固件升级和参数配置 | |||
主机故障状态指示 | 主机上有故障状态的提示 | |||
手动唤醒功能 | 能手动唤醒休眠状态的主机 |
5.5 消防巡查系统的验收标准见表6。
表6 消防巡查系统的验收标准
验收项目 | 验收内容 | 验收要求 | 验收结果 | ||
|
合法性 | 市场准入要求 | 符合市场准入要求 | ||
数量、规格、型号与设置 | 符合设计要求 | ||||
巡查点标签部署 | 标签部署在消防设备附近,巡查标签位置足够 明显 | ||||
手持终端物联网平台通信 | 采用移动网络连接 | ||||
基 | 巡查任务下发 | 管理平台下发巡查任务后,手持终端在1分钟可 | |||
以下载巡查并查看巡查任务内容。 | |||||
巡查任务执行 | 离线状态下,手持终端可以进行巡查点标签扫 描,并执行巡查任务 | ||||
巡查结果上传 | 执行完巡查任务后上传包括图片和描述文字在 | ||||
内的巡查结果,管理平台在1分钟内可以查看巡 | |||||
查结果 | |||||
设备到期自动提醒功能 | 消防设备到期或即将到期通过管理平台和APP 进行提醒 | ||||
本 | |||||
功 |
巡查隐患维保功能 | 管理平台下发维保工单,相应的维保人员可以 | |||
能 | 通过手持终端接收维保任务,维修并上传包含 | ||||
图片及描述文字的维修结果 | |||||
统计报表功能 | 巡查任务和隐患信息能有记录统计,并形成统 计图表和报表 | ||||
巡查点位置显示功能 | 能通过GIS地图和平面图精 确定位到相应的巡 查点位 | ||||
人员定位功能 | 手持终端打开定位后,实时显示手持终端用户 的位置并可查看其历史轨迹 |
5.6 消防巡查系统的验收标准见表7。
验收项目 验收内容 验收要求 验收结果 消防可 合法性 市场准入要求 数量、规格、型号与设置 前端设备安装位置 符合市场准入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点位设计合理、设备安装牢固 布线检查 布线符合GB/T50311规定 基 图像清晰度 无噪点、无波纹、清晰可见 |
表7 消防可视化监控系统的验收标准
功 能 | 录像情况 | 清晰、稳定、可查找回放 | ||
控制功能 | 延时低、操作简短 | |||
报警功能 | 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人员拥堵时向管 理人员发送预警信息 |
5.7 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系统验收标准见表8。
表8 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系统验收标准
验收项目 | 验收内容 | 验收要求 | 验收结果 | |
独立式可 燃气体探 测系统 |
合法性 | 市场准入要求 | 符合市场准入要求 | |
数量、规格、型号与设置 | 符合设计要求 | |||
设置位置、操作和检修间距 | 设置在燃气管线附近,有足够的操作和检修间 距 | |||
独立式 可燃气 体探测 主机 | 本地报警 | 浓度报警发生的3S内,主机可以进行声光报警 | ||
实时数据查看 | 主机上可以查看当前环境内可燃气体浓度 | |||
蜂鸣器声量能级 |
大于等于70dB (0.5米内) | |||
独立式 可燃气 体探测 系统功 能 |
实时监测功能 | 平台和APP上能查看当前环境内可燃气体浓度 实时值 | ||
异常报警功能 | 发生异常时,相关人员可在web端、APP、短信 形式接收报警信息 | |||
远程控制功能 | 可输入指令控制电磁阀、机械手动作 | |||
远程参数配置功能 | 可以远程配置相应的报警阈值、报警接收手机 号 |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全面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的指导意见》(公消[2017]297号) [3]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安委〔2017〕4号
[4]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及检查表的通知》 安委办函
〔2017〕22号
[5]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的通知》 教发厅函
〔2017〕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