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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智慧消防标准规范现状及存在问题有哪些?

聊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浏览00

  我国智慧消防标准规范现状及存在问题有哪些?

  智慧消防自引入中国以来便成为国内消防产业发展的重点。 全国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纷纷出台指导意见或政策措施推动智慧消防建设与发展。 在建设智慧消防过程中,不仅需要提升消防基础设施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技术过关,而且需要制定明确具体的智慧消防标准规范,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 智慧消防标准规范的缺失使智慧消防在发展的过程中问题层出不穷。

  (一)智慧消防标准规范现状

  智慧消防现行标准规范可以从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两个层面进行分析。

  1. 中央政府层面。 国家政策支持全国范围内智慧消防的建设工作,但并未专门制定关于智慧消防建设的法律法规,现行立法也尚未提及智慧消防建设。 首先,根据现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第七条,鼓励和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但并未明确规定智慧消防的相关标准规范。 其次,相关国家政策如下:《公安部消防局 2017 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指出要着力提高消防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水平,为直辖市、省会市、计划单列市和有条件的城市运用物联网技术建设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升级版”提供指导与支持,推进城市智慧消防建设。 2017 年《消防信息化“十三五”总体规划》指出要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以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的社会火灾防控体系为目标,全面促进信息化与消防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 2017 年 10 月10 日,公安部消防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速实现消防服务向智  能化转型升级,提出了智慧消防的重点建设任务和工作目标。 2019 年 5 月 30 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提出消防执法改革的 5 个方面 12 项主要任务(5 + 12);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完善“互联网 + 监管”,运用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实现精准监管[9] 。 2019 年 12 月,应急管理部《关于推进全国智慧消防建设的提案》的回函中提出要积极建设智慧消防大数据平台和物联网系统;推动地方加快智慧消防建设;增强智慧消防建设成果实效性宣传。 简要分析 2017—2019 年相关部门发布的国家政策可以得出,国家层面出台的文件主要是指导性的国家政策,明确鼓励、促进智慧消防建设,但未制定专门规制智慧消防建设的法律法规,关于智慧消防的法律法规等顶层设计存在缺位。

我国智慧消防标准规范现状及存在问题有哪些?

  2. 地方政府层面。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和科技水平发展不均衡,这导致了不同地区的智慧城市、智慧消防建设存在较明显的差异。 一方面,一些地区效仿中央政府及相关部门做法,发布政策性通知。 例如,2018 年 12 月,贵州省发布《关于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智慧消防” 建设试点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要依托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科学信息技术,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实现消防工作与科技化、信息化的深度融合。 另一方面,一些地区出台地方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将智慧消防建设纳入法制领域。例如,2020 年 1 月,天津市发布《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提出要推动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加强消防远程监控等智慧消防建设。 该规定将智慧消防建设纳入地方规章。 2020 年 3 月,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改《上海市消防条例》的决定,新的《上海市消防条例》指出要推动智慧消防建设,优化消防监管执法方式,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相关部门和市场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将其纳入“一网统管”城市运行管理体系当中,这一举措成功将智慧消防建设纳入到地方法规之中。 天津市和上海市一改以往其他地区出台政策性通知或指导性建议的做法,将智慧消防纳入地方政府规章或地方性法规,这充分体现出对智慧消防建设的重视,相比于其他地区,其进步值得肯定。

  (二)智慧消防标准规范存在的问题

  通过简要分析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开展的智慧消防建设工作,可以发现地方政府对智慧消防建设日益重视。 然而,在肯定其进步的同时,也需要正视我国智慧消防现行标准规范存在的问题。

  首先,当前我国智慧消防建设标准不一,呈现出碎片化、不成系统的现象。 这是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消防法》内智慧消防标准规范的缺位和各地发展的差异使得我国尚未形成统一的智慧消防建设标准以及全国性的智慧消防运行平台。 智慧消防建设技术性强、涉及领域广泛,这就需要多部门、多领域协调配合。 在此情况下,部门、地区、行业之间的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是关键。 然而,全国范围内智慧消防建设标准的缺失使得不同行业、不同部门在消防数据信息交流过程中,存在信息不畅、数据孤岛和数据壁垒等问题,严重制约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协同应急能力。

  其次,当前智慧消防标准规范依旧以国家或地方政策居多,且内容概括,缺乏可操作性。 虽然部分地区将智慧消防建设纳入地方政府规章或地方性法规,但是大多数地区依旧停留在以政策性通知鼓励智慧消防建设层面。 此外,这些政策性通知很大程度上是方向性指引,对如何建立和规范统一数据信息大平台或大网络、各部门之间关于智慧消防建设的分工合作、智慧消防执法等诸多重要的问题并未作出详细规定,缺乏可操作性,这恰恰导致了实践中智慧消防建设问题频发。

  再次,现行的智慧消防标准规范未将“政府统一领导”这一重要原则落到实处,导致关于智慧消防建设是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的问题存在较大分歧。

  《消防法》 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要坚持贯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  参与”这一原则。 因此,作为消防工作的新模式,智慧消防建设也应当遵循政府统一领导这一原则,即应在政府的领导下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构建智能化消防平台,并在相关部门的监管下促使平台健康有序运行。 然而,当前国内智慧平台的研发往往是由软件公司主导的,而软件公司对消防业务需求的理解和消防技术的掌握不够深入,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消防技术的发展 。 这也是当前所面临的问题之一。

关键词: 智慧消防标准规范  智慧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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