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型智慧消防建设总体框架方案的
通知
汴政办 [2022] 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对消防工作的支撑作用,强化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消防工作中的深度应用,健康有序推进我市新型智慧消防建设,发挥新型智慧消防在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健康发展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消防建设的要求,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加强政府引导,助力实现城市治理智能化、集约化、人性化,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便民惠民。以解决城市治理“痛点”为主攻方向,突出为民、便民、惠民,着力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优化顶层设计,系统布局。统筹考虑发展布局,强化顶层设计和分类指导,明确新型智慧消防建设的重点内容,推动整合优化和协同共享,实现建设模式由分散建设向共建共享转变。
3.强化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强化政府在规划引领、统筹协调、政策扶持、应用示范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建设和运营模式创新,注重激发市场活力,健全可持续发展机制。
4.注重因地制宜,科学有序。以需求为导向,根据城市规模和发展特点,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消防建设,避免贪大求全、重复建设。
(三)主要目标
到2023年,推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试点建设,建成在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成效显著的新型智慧消防。
到2025年,全市消防智慧化水平整体大幅提升,城市消防基础设施更加智能,城市消防管理更加精细,公共消防服务更加智慧;县域新型智慧消防建设全面展开,覆盖城乡的智慧消防初步形成。
二、总体架构
我市新型智慧消防建设列入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体系一体化推进,原则上依托新型智慧城市统一的一体化架构规划实施,各县(区)可根据自身需求依托市级统一的平台开展特色智慧应用。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基础上,按照强化共用、整合通用、开放应用的思路,重点开展新型智慧消防等城市治理智能化创新应用。
按照“统筹集约、适度超前、利旧建新”原则,统筹规划布局城市消防领域的感知基础设施,加快在地下管廊、交通设施、公共空间等重点部位规模部署各类传感器,促进物联网技术深度应用,构建城市消防“神经网络”。
依托联网整合应用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融合消防内容,提升消防管理、服务群众等能力。将消防安全融入一体化智慧社区建设,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慧社区服务体系,推动消防管理功能综合集成,开展小区智能消防应用。进一步完善消防综合指挥信息体系,深化消防救援领域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提升突发事件在线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要素保障。创新投融资模式,探索推行“政府买服务、企业做运营”的市场运营机制,鼓励企业通过EPC(工程总承包)、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新型智慧消防建设与运营。发挥各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新型智慧消防示范工程和重大项目实施、关键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
(二)开展试点示范。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入手,选择综合条件较好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展先行先试,探索新型智慧消防发展路径、管理方式、推进模式和保障机制。鼓励各部门在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开展智慧消防建设试点示范。
(三)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加强智慧消防等智慧城市网络安全规划、建设、使用,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御能力和管理水平。落实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规范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采集、使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22年12月31日
(此件已公开)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智慧消防建设总体框架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22—5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