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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联网系统-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联网方案

 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及相关组件通过有线或无线通信联接方式组成的火灾监测预警系统。通常由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等火灾触发器件与家用火灾安全系统、信息转发装置、现场端平台、远端管理平台、声和/或光警报装置等的全部或部分组件组成。

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联网系统1.jpg

  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包括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独立式感温火灾探测器、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等。

  1、现场平台

  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联网系统中在现场保护区域收集和处理各种信息,并发出火灾警报信号的平台,此平台也可以是火灾报警控制器、信息接收装置。

  2、远端管理平台

  远端收集和处理利用各种现场平台及相关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联网系统信息,并进行综合管理的平台。分为生产商远端管理平台和中心级远端管理平台。

  3、信息转发装置

  用于接收和转发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联网系统的各类火灾触发器件发来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发送至现场平台的组件。信息接收与发送可以包括无线和有线两种方式,接收与转发节点数不超过1600点。

  4、身份标识号码

  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联网系统中每个设备的唯 一身份识别码,简称ID。

  1 分类

  4.1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联网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火灾触发器件等与现场平台接入方式可分为:

  a) 直接接入型:若干火灾触发器件、家用火灾安全系统分别接入现场平台,如下图。

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联网系统.jpg

  b)汇总接入型:若干火灾触发器件、家用火灾安全系统接入信息转发装置,再经信息转发装置接入现场平台,*后接入远端管理平台。如下图所示。

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联网系统02.jpg

  图 汇总接入型系统示意图

  二、功能

  1.1 火灾报警功能

  1.1.1系统内的每只独立式探测报警器和家用火灾安全系统检测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在10s内将报警信号传输给现场平台。现场平台应在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10s内将信号传输给远端管理平台和移动终端。

  1.1.2 现场平台应能接收系统内所有独立式探测报警器和家用火灾安全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并在10s内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指示报警部位,并予以保持,直至现场平台手动复位。报警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再次有报警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

  1.1.3 系统应能同时检测20个独立的火灾报警信号。

  1.2 故障报警功能

  1.2.1 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现场平台应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声光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显示故障部位。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报警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排除或手动复位:

  a) 探测报警器传感部分故障;

  b) 信号接收装置主/备电故障;

  c) 各组件电池欠压故障;

  d) 设备非正常拆除。

  1.2.2直接接入型系统内火灾触发器件与现场平台之间采用无线连接发生通信故障时,现场平台应在24h内发出与火灾报警声光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

  1.2.3直接接入型系统内火灾触发器件与现场平台之间采用有线连接发生通信故障时,现场平台应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声光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

  1.2.4汇总接入型系统内火灾触发器件与信息转发装置采用无线连接发生通信故障时,现场平台应在24h内发出与火灾报警声光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

  1.2.5汇总接入型系统内火灾触发器件与信息转发装置采用有线连接发生通信故障时,现场平台应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声光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

  1.2.6 汇总接入型系统的信息转发装置与现场平台之间出现故障时,现场平台应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声光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

  1.2.7 现场平台接收到故障信号时,均应显示故障部位。故障声信号应能在现场平台手动消除,再有故障报警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排除或手动复位。

  1.2.8 如有远端管理平台时,现场平台应在接收到故障报警信号后100s内将信号传输给远端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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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平台

  1.1 现场平台

  1.1.1现场平台应具有现场声和/或光警报器的控制输出,应能通过手动或通过程序的编写输入启动逻辑关系。现场平台在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并满足规定的逻辑关系条件下,应在10s内控制自动控制输出动作。

  1.1.2现场平台应具有中文信息显示功能。应显示保护单位信息、设备安装地址与位置、责任人信息、设备总数、当前在线设备数量、当前火灾报警数量、当前故障数量及故障类型。

  1.1.3在居住建筑中,现场平台应该以每户为一个基本报警单元,要能显示楼号、单元号、住户号和房间号。其他建筑中现场平台应能显示单位的部位号信息。

  1.1.4现场平台应具有显示无线联网设备信号质量的功能。当设备反馈的无线网络信号质量低于生产商规定的*低信号质量等级时,应发出相应提示。

  1.1.5现场平台应能每月收集一次设备电池信息,并应发出相应提示。

  1.1.6现场平台应至少具有短信、语音电话等通知方式,宜具有微信、APP 推送等通知方式。通知的信息至少包括用户信息、火灾报警信息、故障报警信息、火警解除信息、故障恢复信息。现场平台在收到报警信息后,应能在10s内将信息发出。

  1.2 生产商远端管理平台

  1.2.1 生产商远端管理平台应记录被保护单位名称、被保护单位地址、设备ID、设备安装位置、设备出厂日期、责任人姓名与电话,应记录火灾报警位置和时间信息、报警处理的进程、报警处理的结果、报警处理的操作人,应记录故障类型、故障位置和时间信息、故障处理的进程、故障处理的结果、故障处理的操作人,以上信息至少保存2年以上。

  1.2.2生产商远端管理平台支持正常、故障设备总数统计,已处理、未处理报警信息数量统计,已处理、未处理故障信息数量统计,相关不同权限人员数量统计,接入单位数量统计,并同时具备列表及图形方式展现。平台应支持管理效率的统计功能(例如:处警间隔时差、故障响应及恢复间隔时长等)。平台应支持对事件数据的多维分析以发现潜在的数据规律及关联。

  1.2.3生产商远端管理平台应具有账号权限分配功能,可以使用管理员权限分配不同权限至相关人员,授予设备增删改查等不同的权限、报警消息推送接收权限、以及报警记录处理与查看等相应权限。

  1.2.4生产商远端管理平台应具有组织架构配置权限,将相应人员按照组织架构建立上下级关系,并且与被保护单位、设备进行关联。

  1.2.5生产商远端管理平台应具有设备配置功能,可以配置设备地址与序号、设备安装位置(经纬度)、设备出厂日期、关联被保护单位。

  1.2.6生产商远端管理平台应具有单位配置功能,可以配置被保护单位名称、被保护单位地址。

  1.2.7生产商远端管理平台应有信息通知功能。通知的信息至少包括火灾报警信息、故障报警信息、火警解除信息、故障恢复信息、设备报废信息。信息格式应含信息类型、上报时间、上报设备的位置。在收到报警信息后,应能在 15s 内将信息发出,推送给特定的相关人员,消息形式应包含两种类型但不局限于短信、电话、移动端软件推送消息等。

  1.2.8生产商远端管理平台应支持通过HTTPS API与上级平台进行信息交互共享,数据传输格式应满足附录C的要求。

  1.3 中心级远端管理平台

  1.3.1中心级远端管理平台应记录被保护单位名称、被保护单位地址、设备ID、设备安装位置、设备出厂日期、责任人姓名与电话,应记录火灾报警位置和时间信息、报警处理的进程、报警处理的结果、报警处理的操作人,应记录故障类型、故障位置和时间信息、故障处理的进程、故障处理的结果、故障处理的操作人,以上信息至少保存2年以上。

  1.3.2中心级远端管理平台支持正常、故障设备总数统计,已处理、未处理报警信息数量统计,已处理、未处理故障信息数量统计,相关不同权限人员数量统计,接入单位数量统计,并同时具备列表及图形方式展现。平台应支持管理效率的统计功能(例如:处警间隔时差、故障响应及恢复间隔时长等)。平台应支持对事件数据的多维分析以发现潜在的数据规律及关联。

  1.3.3中心级平台应有信息通知功能。通知的信息至少包括火灾报警信息、故障报警信息、火警解除信息、故障恢复信息、设备报废信息。信息格式应含信息类型、上报时间、上报设备的位置。不同类型的信息可以设置推送给特定的相关人员。

  1.3.4中心级远端管理平台应支持通过HTTPS API与上级监管部门平台、行业性火灾报警系统监控中心平台、生产商专有平台逐级上连,进行信息交互共享,数据传输格式应满足附录C的要求。

  1.4 移动终端

  1.4.1移动终端采用手机号码+密码进行登录,支持通过短信验证码形式进行密码的重置。

  1.4.2移动终端应按照人员相应权限账号进行登录,角色权限需含但不局限于业主、物业管理人员、维保人员。

  1.4.3业主端可以查看并统计本单位所有的设备状态、火灾预警/报警信息、故障报警信息、火警处理信息、故障恢复信息、设备报废信息等。火灾预警/报警信息、故障报警信息、故障恢复信息、设备报废信息应支持自动推送至业主端。

  1.4.4业主端应支持对物业管理人员、维保人员的报警、故障信息处理进展的查看,处理进展分为已处理、未处理。支持选择相应的信息,下发督促短信至相关责任人手机。

  1.4.5物业管理人员端可以查看并统计本单位所有的设备状态、火灾预警/报警信息、故障报警信息、火警处理信息、故障恢复信息、设备报废信息等。火灾预警/报警信息、故障报警信息、故障恢复信息、设备报废信息应支持自动推送至物业管理人员端。

  1.4.6物业管理人员端支持相应人员对火灾预警信息进行接收与到场处理,处理结果可分为误报、故障、火警,处理后上传图文描述,处理过程上传管理平台进行存储。处理结果如为故障,平台自动生成该设备的故障信息转发至维保人员端。处理结果如为火警,应按相关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1.4.7维保人员端可以查看设备的状态、故障报警信息、故障恢复信息、设备报废信息、处理超时信息。其中,故障报警信息、设备报废信息、工作超时信息支持自动推送至维保人员端。

  1.4.8维保人员端支持相应维保人员对设备故障信息进行接收,处理完成后上传图文描述。

  1.4.9维保人员端应支持配置设备地址、设备安装位置(经纬度)、被保护单位名称、被保护单位地址、责任人姓名与电话。维保人员端应支持输入设备ID或通过二维码扫一扫的形式对设备与单位进行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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