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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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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二)

     四、提高依法保障水平


  (一)依法落实消防经费保障。深化落实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各级地方消防经费按照保障标准足额拨付到位。全面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各地将政策规定的消防员高危职业津贴和加班执勤补助等纳入同级地方财政保障范畴。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消防部队人员经费保障体系和标准,力争“十三五”末全省地方消防经费基本支出经费总量同经济发展相适应。积极采取多种保障形式解决应急抢险救援消防车辆装备等经费,切实提升消防部队车辆装备配备水平。


  (二)加快训练设施建设。加大训练设施建设力度,全面实现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训练。2018年前,所有现役消防中队和各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完成训练塔、训练场地及其它训练设施建设。“十三五”末,完成省级综合性模拟训练设施和全省15个支队级训练基地建设任务,逐步完善训练基地功能设施,重点建设危化品泄漏、交通事故、电气火灾事故等模拟训练区和急救、耐热、心理、火炙、烟热等训练设施。


  (三)推进战勤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完善体系、健全机制、平战结合、警地融合、提升效能”的总体思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健全社会化消防应急保障体系。各类消防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由同级政府协调筹措。发展改革、财政、建设、规划等部门协同配合,积极支持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相互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联勤机制。“十三五”期间,建立以兰州新区、平凉、张掖为核心调度区域的战勤保障体系,建成3个消防战勤保障基地和14个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实现全省战勤保障队伍全覆盖。


  五、完善科技信息支撑体系


  (一)推动消防科技创新。将消防科学技术研究纳入政府科技发展规划和科研计划,积极推动消防科学技术创新,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和社会单位开展消防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组织引导社会各方面科技力量,重点开展新型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关键技术研究和理论创新。推广应用消防安全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物防、技防水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步伐,实现科技成果更好地为防火、灭火工作服务的目标。


  (二)加快“智慧消防”建设。将“智慧消防”纳入城市建设内容统一规划和实施,制定“智慧消防”建设总体方案和分步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创新大数据条件下的消防工作机制,加快将现代信息技术深度应用于消防工作,不断提升消防工作的科技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依托综治社会管理服务平台,构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数据平台,针对不同对象开发APP系统,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内容主动嵌入综合治理平台,规范消防基础信息和日常检查信息采集、录入、报送、统计、分析闭环工作流程。利用消防物联网技术,按照“政府投资建设、消防负责管理、单位免费接入”的公共服务模式,2017年,各市州全部完成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充分发挥系统动态监控的功能,24小时监控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前移火灾防控关口,做到火灾事故早预警、早发现。借助公安视频监控平台、社会单位视频平台等,在公安视频联网应用示范试点城市建设可视化火灾现场监控系统。2018年内各市州全部完成系统建设。动员社会单位广泛应用防火门监控和火灾应急智能疏散诱导系统及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物联网末端技防物防措施。“十三五”末全面建成消防大数据综合业务平台,支撑大数据条件下的消防日常工作。


  (三)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加强各级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发展快速准确接警、可视化指挥、信息资源共享、科学辅助决策和数据综合应用为核心的指挥平台。2017年,消防基础骨干网络优化升级,实现超高速、大容量传输;依托公安PDT警用数字集群及LTE宽窄带融合专网建设,开展数字集群、同频同播和可视化调度相结合的消防无线通信网建设与应用;省、市两级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改造升级,推动县级通信指挥平台建设,视频指挥系统智能化高清接入,业务信息数据深度融合。2018年,根据不同等级、类别灾害事故现场处置通信保障的需要,完成现场指挥部通信模块化装备建设,省、市消防部队专业型无人飞行器配备达100%;执勤中队移动指挥终端、主战车车载图像采集终端等设备配备率达100%;各市州轻型卫星移动站、新型单兵智能信息通信装备配备率达100%。2019年,各市州消防通信装备配备达100%,完成现场应急通信综合调度系统建设,整合灭火救援现场卫星、4G、无线专网等多种通信手段,实现多频段、多制式、跨网络应急通信系统的互联互通,向现场各级作战单元提供信息推送,建立完善多手段、立体化的信息基础设施保障体系。


  (四)提升信息支撑能力。全面实施网络强警战略,推动信息化建设提速发展。2017年,改造升级省级消防信息中心,构建全省消防云基础平台。2018年,完成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实战应用,为消防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支撑。2019年,开发具备公文流转、基础数据查询等功能的移动警务应用软件,配备适合不同作战环境要求的视频传输设备和移动APP应用软件。2020年,全面推动移动警务指挥终端应用,初步建成消防移动警务应用平台。各市州全部建设完成新型消防移动指挥中心。


  (五)信息资源融合共享。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信息采集机制,推动消防业务信息与社会行业信息资源融合共享。2017年,建立联勤联动共享目录和信息资源交互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资源交互共享,依托公安视频监控平台、社会单位视频平台等,建成可视化的火灾现场监控系统。2018年至2019年,充分融合公安、安监、交通、市政、环境、专职消防队等社会应急救援信息资源,建设动态、实时、共享的信息服务平台和基础数据库,构建应急救援综合调度体系。2020年,建成省、市、县三级信息研判平台,推进实战应用,发挥大数据规模效应,建立无盲区、全覆盖的信息共享服务体系。


  (六)强化信息安全保障。落实国家等级保护政策,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测试,规范应用系统入网准入流程,提高关键产品和系统的国产化率。2017年,加强网络边界接入平台安全防护、建立数据交换专用通道,保证各类网络数据安全共享;构建统一规范、功能完备的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建设省、市两级消防运维中心,实现整体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2018年,建成省级“两地三中心”容灾中心,保障各类设备系统运转正常,确保消防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强消防专业人才培养。牢固树立“科技强警、人才兴消”理念,加强各类消防专业人才选拔培养。以公安消防支队、大队两级班子为重点,突出培养领导管理人才,不断提升科学决策、驾驭发展能力;以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为关键,多元化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解决战训、火调、通信、装备、营房等专业人才紧缺瓶颈,不断提升技术攻坚、创新驱动能力;以专业化、实战化训练和重大任务锤炼为抓手,培养基层管理指挥骨干人才,优化基层骨干来源,保持基层骨干队伍相对稳定,不断提升组织指挥、部队管理能力。同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完善任前培训、专业轮训、交流锻炼等机制,制定岗位能力标准,开展全员岗位练兵,鼓励官兵在职深造,完善人才考评激励机制,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充分挖掘社会人才资源。充分借助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社会资源,采取特聘专家、人才兼职、合作研究等方式,引进消防部队紧缺急需的高职称、高素质、高层次科研人才。成立消防总队、支队两级灭火救援、火灾调查、实战化训练等专家组,为开展各项中心工作提供教学培训、政策咨询、技术指导、辅助决策等服务,发挥“智囊团”作用。“十三五”末,省、市两级分别建成各类消防专家人才库,并完善相关使用制度。


  (三)加强从优待警工作力度。建立消防高危行业专项保障制度,健全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法律援助机制,为官兵提供涉法问题援助,解决矛盾纠纷,消除后顾之忧;关注官兵身心健康,定期组织官兵体检和心理咨询,建立健全官兵健康档案,做好官兵疗养工作,2017年底建成敦煌疗养所。落实军队住房保障政策,积极解决部队官兵住房问题,确保各级公寓住房数量不低于本单位符合随军条件官兵编制人数的50%。妥善做好官兵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特困官兵救济和转业退役官兵安置等工作;完善制度机制,落实专项经费,加大烈士、因公牺牲官兵和专职队消防员家属的慰问帮扶力度。


  七、实施六项重点工程


  以实施六项重点工程为载体,推动“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目标全面落实。重点工程实施前,须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等内容。


  (一)特勤消防站建设。“十三五”时期,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实现每个市州都有1个特勤消防站的目标。在“十二五”全省已建成9个市州11个特勤消防站的基础上,再建设平凉、嘉峪关、陇南、甘南、张掖、敦煌、定西7个特勤消防站。


  (二)普通消防站建设。“十三五”时期,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战略的深入推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需求,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实现县县都有标准的普通消防站的目标。全省建设嘉峪关嘉东工业园、白银铜城、金昌龙首、兰州和平、酒泉阿克塞、甘南玛曲、天水秦安、张掖民乐等55个普通消防站。同时,结合兰州市地下轨道交通建设需要,布局建设兰州东岗、陈官营2个轨道交通消防站。


  (三)消防训练基地和战勤保障大队建设。“十三五”时期,完成总队级综合性模拟训练设施建设任务,全省14个市州、兰州新区完成支队级训练基地及模拟训练设施建设。所有公安消防中队和各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完成训练塔、训练场地、训练设施建设。同时,依托各级训练基地建设,完成兰州新区、平凉、张掖3个战勤保障基地和14个战勤保障大队建设。


  (四)消防车辆和装备配备。“十三五”时期,特勤消防站和一级消防站至少配备2辆(8吨)城市主战消防车、1辆中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1辆具有救援功能举高类消防车;二级消防站至少配备1辆(6吨或8吨)主战消防车、1辆中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1辆具有救援功能举高类消防车。同时,有针对性地配备干粉、高倍泡沫、防化洗消、远程供水等特种消防车辆,加大进口防化服、消防员单兵定位装置、进口多功能液压破拆工具组及新式消防员防护服等“高、精、尖”消防装备配备。


  (五)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消防数据中心,集成应用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社会单位、互联网等各类消防安全相关数据,逐步形成全省统一的“消防数据云”。构建消防大数据承载网络,因地制宜对接政府“智慧城市”中心和公安警务云平台。搭建消防大数据综合业务平台,支撑大数据条件下的消防日常工作。“十三五”时期,全省“智慧消防”建设子项目12个。


  1.全省网络基础设施提速。


  2.省、市两级通信指挥中心改造升级。


  3.全省支队级移动指挥中心建设。


  4.全省数字集群、同频同播和可视化调度专网建设。


  5.消防大数据综合业务平台。


  6.全省县级消防通信指挥平台建设。


  7.全省视频系统高清改造升级。


  8.省、市两级消防部队专业型无人飞行器项目。


  9.省、市两级信息安全保障系统建设。


  10.建成“两地三中心”容灾中心。


  11.全省应急通信装备建设。


  12.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数据平台。


  (六)消防安全双培双改双建工程。在甘南州农牧村开展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榻板房防火改造、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双培双改双建工程”,着力解决甘南农牧村“火烧连营”灾害事故突出问题。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消防工作纳入当地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发展。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及时通报规划实施情况和进度,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消防规划实施的计划性。对规划中确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进度、明确要求、明确责任。


  二、强化督查督办


  各地政府要将规划推进落实情况纳入政务督查重要内容,突出抓好重大项目督查督办,定期通报规划实施情况,制定并落实整改计划。各级要健全规划实施报告制度、奖惩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规划实施进度的动态监管,定期考评分析,实行跟踪问效,并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民主监督。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的检查督促。


  三、实行考核问责


  严格执行《规划》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改调整。因经济社会发展确需调整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商省公安消防总队同意后,报请省政府审批。各地政府要制定相应的市级规划或详细的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考核机制,保障规划有效实施。省政府适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地政府和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

  附件:


  1.“十三五”期间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安装任务明细表

甘肃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01.jpg


  2.“十三五”期间全省消防队站建设规划情况明细表


甘肃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02.png


  3.“十三五”期间信息化建设重点项目明细表


甘肃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png


  4.“十三五”期间全省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明细表


甘肃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03.jpg


  5.名词释义


  1.“五大活动”:依据公安部《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工作意见》(公消〔2011〕160号),是指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五项活动。


  2.“三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是指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3.消防宣传“七进”:指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


  4.“三合一”场所:依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是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也即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


  5.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依据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公通字〔2010〕16号),是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6.微型消防站:依据公安部《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公消〔2015〕301号),是指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小灭火单元,以加强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为根本,建立的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企业或社区志愿消防队。


  7.群租房:依据《关于切实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公消〔2006〕182号),参照《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北京市政府令第229号)、《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沪府发〔2004〕29号),是指将住宅通过改变房屋结构和平面布局,把房间分割改建成若干小间分别按间出租或按床位出租;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分别向两个以上承租人出租,并订有两个以上书面租约或口头租约,以及承租人及二房东将承租房屋部分或者全部,再转租给两个以上新承租人,并有两个以上书面或口头租约。


  8.火灾高危单位: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是指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高危单位。


  9.高层建筑:依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是指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根据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10.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指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11.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并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12.PDT:公安警用数字集群。


  13.两地三中心:“两地”是指同城和异地。“三中心”是指生产数据中心、同城灾备中心、异地灾备中心。


  14.“七室两中心”:信访接待室、询问室、器材装备室、物证室、听证室、审图室、档案室、消防业务受理中心、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


  15.“六加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


关键词: 甘肃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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