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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学楼与幼儿园是否需要设置电气火灾监控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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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教学楼与幼儿园是否需要设置电气火灾监控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小学教学楼与幼儿园是有必要设置电气火灾监控及其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小学幼儿园的孩子自我保护能力差,相应的安保措施加强些也在情理之中。所以,没必要纠结规范条文,消防还是应该不要死抠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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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的教育、安全问题一直被社会所关注,那么学校的安全问题更是成为人们所关注的重中之重,要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教学环境,消防安全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的方面。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作为火灾的先期预报、火灾及时扑灭、保障人身安全,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1.4.1.8条规定,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儿童活动场所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13.1.3条第2.4款规定,设有机械排烟的公共建筑,应设置火灾启动报警系统。然而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3.1.1中却并没有对幼儿园及小学做出明确的要求。这就出现了一个规范边界模糊的灰色地带。由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出版年代较早,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对建筑消防安全方面已经有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

  严格意义上来说,老人以及儿童(14周岁以下)都属于自我保护能力较差的弱势群体,所以对于提供给他们一个舒适的活动生活的场所,其安全性就应该予以重视。针对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幼儿园及小学教学楼是否应该设置电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问题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我在设计中应该怎样理解和界定这个规范边界问题,值得认真对待。我们应该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1.4.1.8条(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在条文规定的范围内,就应该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但具体到各种类型和规模的小学及幼儿园建筑,电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该如何设置,

  本文将以几个实际工程中遇到的案例来说明。

  某小学教学楼设置电气火灾监控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项目案例

  (1)某小学教学楼建筑工程。该建筑功能包括教学、阅览、实验等场所。该栋教学楼共三层,其中一~二层为教室和阅览室,三层为功能教室和计算机教室,每层层高3.6米,每层建筑面积为2925.42㎡,总面积8776.2㎡。楼内配有各种教学设备,整个教学楼的强弱电配电间均布置于楼内一层。该楼是这所小学校主教学楼,学生较多均是14岁以下的儿童,小学校建筑应该属于儿童活动场所,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1.4.1.8条界定的范围。怎样做好火灾的预防与报警成为了该栋教学楼品质保证的重中之重。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1.4.1.8条规定,本建筑设计了在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每层划分为两个防火分区(本建筑未设置喷淋系统);每个分区单独作为一个报警区域;建筑内的所有房间、内走廊、配电间、电气竖井及封闭楼梯间均设置感烟探测器。这些场所都是儿童集中活动、疏散或者重要的功能性房间,其发生火灾险情后,对人身安全影响较为严重,所以均设置感烟探测器,以达到有效预警安全隐患的作用。外走廊未设置感烟探测器(外走廊为向外开放式,可直接自然排烟);由于本建筑的规模已经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的要求,所以本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还设置了声光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消防专用电话、防火卷帘控制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

  综上所述,该小学教学楼设置了相对完整的电气火灾监控及其他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某幼儿园设置电气火灾监控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项目案例分析

  (2)某住宅小区幼儿园。该建筑系儿童休息、活动的主要场所。该楼共两层,其中一~二层均为儿童休息室、活动室,每层层高3.6米,每层设有30.78米U型内走廊,每层建筑面积为1146.98㎡,总面积2306.58㎡。根据《建筑防火设计规范》11.4.1.8规定,以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3.1.1规定,该栋建筑无需增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是由于本建筑每层设有32.7米U型内走廊,由于通风专业在U型走廊内设了机械排烟,若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则不能实现联动控制。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3.1.3条2.4款规定,本建筑应该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在建筑内的公共活动部分及配电间设置感烟探测器,和消火栓启泵按钮,并设置了一个区域报警装置(通过通信总线与规划片区的消控中心连接)。

  (3)某大型幼儿园项目,该建筑系儿童休息、活动场所。该楼共两层,其中一~二层均为儿童休息室、活动室,每层层高3.6米,单层建筑面积为1008.6㎡,总面积2017.2㎡。本栋单体相对独立,其建筑规模未达到《建筑防火设计规范》11.4.1.8条需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规定。同时综合考虑本建筑中其他设备专业联动控制要求,所以本栋建筑不设置灾自动报警系统,但建议设置电气火灾监控。

  (4)某中型幼儿园(本建筑未设置喷淋系统,只有室内消火栓系统),该建筑系儿童休息、活动场所。该楼共四层,其中一~三层的功能为儿童休息室、活动室、阅览室、教室等,四层为教师办公区。每层层高3.6米,单层建筑面积分别为1902.5㎡、1600㎡、1200㎡、1000㎡,总面积5702.5㎡。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并未明确界定是否该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是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1.4.1.8条规定。

  应该为本建筑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本建筑自成一个报警系统(即设置区域报警装置),在建筑内的公共活动部分及配电间设置感烟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控,同时设置消火栓启泵按钮。

  通过上述案例的分析,我们总结出。

  针对小学、幼儿园建筑是否设置电气火灾监控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该把握这样一个原则:首先小学、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应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宗旨,其次根据规划用地内的实际情况、建筑单体的建筑面积和高度,用规范界定此工程属于规范的什么范围内,然后要综合考虑给排水专业、通风专业的设计条件。并按这样的原则*终确定是否需要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幼儿园什么情况下要做电气火灾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关键词: 幼儿园是否需要设置电气火灾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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