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安装技术要求
力安科技0
2016-02-19 13:02:24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安装技术要求
(1)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和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具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设备内部设有接地标志,接地要求应符合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5.7系统接地”中的有关规定。
(2)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应安装于消防控制室或有专人值班的场所。
(3)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和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之间传输距离小于1000米时通讯线可采用RVS-2*1.0mm2双色多绞多股塑料软线;小于1500米时通讯线采用RVS-2*1.5mm2双色多绞多股塑料软线(不同厂家产品可能存在差异)。为了保证通讯线路的可靠性,不得与不同电压等级的线路(电源线、广播线或视频线等)共用管线。
(4)电气火灾监控探头和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间连接采用RVVPS-2*1.5mm2两芯阻燃屏蔽电缆,长度小于10m。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交流电源应从断路器的进线侧接入,即使断路器分断,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仍能工作。
(5)调试前施工方应按照施工图纸和使用说明书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探测器安装在合适的位置并接入到通讯总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