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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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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近期以来,市内外电气火灾事故(件)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也暴露出电器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维护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加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减少电气火灾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岳阳县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实施隐患排查和针对性治理,重点排查整治闸刀式开关、电线未套管、电气改造、不合格电器及用电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通过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推动电气线路改造升级,电器产品更新换代、质量明显提升,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居民家庭安全用电意识显著提高,实现全县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

(一)闸刀式开关隐患。各类建筑(场所)供电线路未安装具有过流保护功能的空气开关或刀熔开关,用电线路未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用户不规范使用低压刀闸和条形开关开关未选用合格电器产品。

(二)电线未套管隐患。各类建筑(场所)供、用电线路未根据国家电气技术标准采用穿金属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者绝缘阻燃PVC电工套管保护措施,或未采用具有阻燃绝缘层电缆。

(三)电气改造隐患。建筑内外电气线路敷设,未实现强弱分离,出现接户线和表后线共线槽现象。

(四)不合格电器隐患。电线电缆、开关插座、插电板等输电用电产品和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移动电源及家用电器等电器产品不合格。

(五)私拉乱接隐患。用电单位和个人有违规拉线接电、私拉乱接电线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行为。

(六)超负荷用电隐患。生产经营用电突增或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用电单位和个人超负荷用电。

(七)低压表后线隐患。用户未装设开关(微断、空开)绝缘破损、断线、接头发热等隐患,以及线路敷设随意缠绕:架设高度不足、穿广告牌、临近空调、没有相应优先保护措施等隐患。

(八)用户侧配电箱隐患。未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程要求装配熔断器、断路器(开关)及保护装置(短路、过流漏电保护)擅自解除和退出运行,配电箱、开关箱未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使用破损、不合格电器等隐患。

(九)电器使用安全隐患。使用“三无”假冒伪劣家电产品,长期使用导致电线老化、破损,家用电器接地保护缺失,超负荷运行电器设备,盲目增加用电设备等隐患。

(十)用电环境安全隐患。居民楼建筑接地及等电位联结隐患,居民楼自然接地极、人工接地极及总等电位联结隐患;电器设备安装或放置在热源、阳光直射、腐蚀性介质及容易被人或小动物破坏的场所未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使用电热器具或长期使用的电器,未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保持足够安全距离等隐患。

三、治理措施

(一)开展一次电气线路大检测。

1.紧盯重点单位。各乡镇(街道)要督促辖区重点单位场所,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或聘请第三方电气安全检测机构、电气线路厂家等专业机构开展一次电气线路大排查,及时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供电企业对辖区重点单位场所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暗访督导。严查生产经营企业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对生产经营用电突增或其他异常情况进行监控,及时派人进行核查,督促场所落实电气安全检测,确保用电安全。推动工业企业生产场所、物流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小经营加工场所等单位场所每年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及检测,定期清除废旧、无用电缆、电线、网线。推广灭弧式智慧用电消防管控系统,实现对复杂电路系统实时监测,及早发现用电安全隐患,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各乡镇和街道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县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紧盯薄弱环节。引导村(居)民将“安全用电”纳入村(居)民公约,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改,由村(居)委定期上门指导,督促群众对照国家电气技术标准,落实各项用电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鼓励村(居)民定期针对居民、用户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对存在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地区,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各乡镇和街道牵头,县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一次电器产品大检查。

3.严把电器产品质量关。开展电器产品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涉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或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器产品生产企业市场准入管理,加强对获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无证及超范围生产等违法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料、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电线电缆、开关插座、插线板等输电用电设备,以及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移动电源等电器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企业的曝光力度,依法公开监督抽查不合格及行政处罚信息。(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严把电器产品销售关。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购进、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或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产品,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质量标志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且未整改的相同型号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和依法查处。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插线板等输电用电设备和锂离子电池、电动自行车、移动电源及家用电器等电器产品为重点抽查对象,以住宅小区、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的集贸市场、大中小型商场超市为重点抽查区域,对抽查不合格产品,依法从严落实处理措施,责令企业立即下架,对涉及生产领域要追根溯源,及时组织源头查处。加强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及时将不合格产品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加强网络销售电器产品监管,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一轮电气产品大换代。

5.用好用足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做实做细我县实施方案,组织开“放心消防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建立“送、装、拆、收”“一条龙”服务,鼓励引导消费者更新换代绿色、环保、低能耗电气产品,及时更换老旧日产品,提升居家安全水平。(县商务粮食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开展一次电气安全大培训。

6.紧盯从业人员加强电气相关职业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群众用电安全教育。通过电视广播、网络传播短信提醒等方式开展安全用电提示提醒,面向基层班组、职工群众,加强用电安全宣传工作。大力倡导“电气火灾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引导社会单位、用电用户完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电气防火检查和电气线路检查测试。定期曝光无证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各乡镇和街道牵头,县消防救援局、县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一次用电安全大提升。

8.推进陈旧老化电气线路改造工程。按照“谁受益,谁保护,谁负安全责任”原则,在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改造、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中将“三电改造(电表、电线、电箱)、“三线混搭规范”(电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和用电电源新增布点协调纳入民生工程和为民办实事工程推进,按照“后建服从先建”“谁寄挂谁整改”“方式开展”“三线”整治。(各乡镇和街道牵头,县发改局、县消防救援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电气火灾技防运用。运用技防手段进一步提高电气火灾防范水平,推动一定规模社会单位加装智慧用电探测装置、传输终端和监测平台;村(社区)制定村(居)民公约加强对居民楼院电动车存放和充电的消防安全管理,统筹推进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安全充电设施建设;推动知名厂家和企业参与,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鼓励安装使用灭弧式用电管控、电力指纹管控等新科技产品,鼓励家庭实施用电安全监测,提升用电安全水平。(各乡镇和街道牵头,县发改局、县消防救援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进电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电气安全管理、电气线路安全检测和陈旧老化电气线路改造更新等方面制度、文件、规范、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综合治理成效。(各乡镇和街道区牵头,县发改局、县消防救援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治理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0月25日前)。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本辖区本行业整治范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整治路线图,明确各项任务责任、完成时限、查重点和整治要求等内容。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10月26日-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针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及工业企业、生产储存场所、物流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小经营加工场所、居民住宅建筑等单位场所开展排查,做好隐患登记,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备查,合理确定隐患整改期限,实施隐患“清零行动”。综合治理期间未完成整改的,要落实各项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月1日至1月30日)。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结合实际,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开展电气火灾事故警示宣传,曝光无证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引导全社会关注电气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考核,严肃追究。县应急和安委生产委员会将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电器火灾综合治理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防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综合治理期间,对各类电气火灾进行调查评估,对因综合治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电气火灾高发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


来源:岳阳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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