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搜索 消防物联网 智慧消防 视频专区 产品分类菜单

建德市《关于开展历史建筑“智慧消防”建设试点(二期)的通知》解读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民防局)浏览00

一、文件制定背景

1.制定目的。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历史建筑的火灾防控能力,切实运用科技手段强化消防安全措施,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2.制定依据。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智慧消防”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杭园文﹝2019﹞100 号)文件要求,确定开展我市历史建筑“智慧消防”建设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开展历史建筑“智慧消防”建设试点(二期)的通知》。

二、政策内容

1.工作目标。坚持“政府牵头、属地管理、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的原则,完善历史建筑消防基础建设,提升消防智能化技防措施,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防控水平,推动我市历史建筑消防管理智慧化建设。

2.职责分工。历史建筑所在镇、村负责“智慧消防”项目实施、维护费落实,并将安装后的智慧用电系统纳入日常管理。我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全市范围“智慧消防”项目安装定项、资金争取、项目验收及资金补助。

3.建设要求。

(1)历史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进行限期整改。特别对电线老化及未进行线路套管的要进行重点整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等要求,规范电器线路穿管敷设,安装漏电保护器。各历史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应聘请有资质的专业电工或专业检测单位对电气线路进行全面检测,做好历史建筑的电气线路检测工作。

(3)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是此次建设“智慧消防”的重点内容,对于确保历史建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全市砖木结构建筑类历史建筑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后必须建设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

(4)“智慧消防”各系统建设时必须预留数据端口,便于将来接入杭州市文物保护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和“数据治火”消防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三、工作流程

1.项目实施。项目由历史建筑所在镇、村根据我局下达的项目任务书,按照“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建设以及村级工程相关规程要求,确定专业机构实施。确保在十二月底之前完成安装,同时每两月向我局报送“智慧消防”系统建设工作进度。

2.组织验收。项目完成后,各乡镇(街道)需将服务公司签订的合同(应明确安装、使用数量及金额)及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在 7 月 5 日前提交至我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我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资料,组织开展项目验收,重点对安装质量进行现场核实,并提出验收意见。

3.补助发放。

(1)补助方式:我局依据验收结果确定补助名单,并将补助资金统一拨付给补助对象。

(2)补助标准:每套“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按套数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参照《建德市历史建筑保护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建财预﹝2015﹞63 号)执行,按设备费及初装费80%进行补助,最 高补助标准不超过 2400 元/套,设备初装费用剩余 20%部分以及后续的设备维护费由村镇负责落实。

4.维护管理。设备安装后,除服务机构的日常监测外,镇村需落实专人配合服务机构进行检查维护,实时掌握监测数据,对监控系统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做好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历史建筑的消防安全。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符佳欣

联系方式:0571-64714441

关键词: 智慧消防 
上一篇: 下一篇:

推荐产品Recommended products

推荐文章Recommended Article

展开更多
1
点击联系客服咨询!咨询电话:0371-6131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