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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用电安全建设纳入芦田镇全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芦田镇人民政府浏览00
索 引 号:QZ09049-0101-2021-00005主题分类: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芦田镇人民政府文      号:芦政(2021)6号
标      题:芦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概      述: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吸取近期事故教训,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全县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根据市、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

芦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吸取近期事故教训,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全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根据市、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抓好贯彻落实。

              

              安溪县芦田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3日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领导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批示指示精神,结合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重点场所领域隐患治理。结合我火灾特点和消防安全短板,强化重点场所领域火灾隐患风险治理:

1.加强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工作。深刻吸取我省其他地市燃气和施工现场火灾事故教训,组织镇安监办加强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组织开展燃气使用场所、瓶装液化气经营场所、燃气供应单位及调压站场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应急要加强对餐饮场所安全检查,将油烟管道清洗、燃气使用安全作为检查重点。村镇办要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易燃可燃彩钢板房、施工装修材料、用火用电、临时水源、应急预案等方面自查自纠,督促单位严格执行电焊、热切割等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监护人等安全防范措施。

2.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回头看”,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村镇办要于春节前发动企业开展一次三清三查”及消防通道清理行动,指导制定落实日常巡查机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派出所综合执法队安办等部门要在两会期间、春节、元宵等重大活动期间集中开展一次消防车通道障碍物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3.加快自建房加工场所整改评查进度。各村(居)按照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及通告要求,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重点落实三项措施:一是坚决依法处置一批。对未在规定时限完成评查的丙类加工场所,应上报镇政府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取缔关闭。对评查结论为重大消防隐患的,应上报镇政府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拒不执行的,应上报镇政府采取强制停止供电等措施,并处罚款。二是组织开展评查质量专项抽查。镇政府将1月20日前组织安办、应急办、村镇办等部门对评查质量开展一次抽查行动,及时纠正违规评查行为,查处一批违法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评查服务活动。村镇办要加强对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严防整改过程中的生产安全事故。三是推动丁戊类场所完成评查。丁、戊类火灾危险性的自建房加工场所必须在2021年2月25日前完成评查,各村(居)要继续保持工作力度,灵活运用资金补贴、进度奖励、区域招标、统一委托等措施充分调动、鼓励业主实施评估和问题整改的积极性,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4.加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以农村、城中村等区域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施工、流通、使用全过程的隐患和问题,努力减少电气火灾事故。各村(居)要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电气隐患问题跟踪督促、一抓到底,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传统村落改造内容。镇安办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大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电器产品、电动自行车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无强制认证标志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将与电气火灾相关的产品指标作为质量抽查送检的重点,强化源头监管。村镇办供电所等负有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电气安全检查,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供电所按各自职责负责对电力行业各企业的监管,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督促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排查整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供电企业产权的建筑供配电设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使用领域电气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规电气焊、热切割、用电负荷超额、私拉乱接电线未配备专业电工等隐患问题要根据《安溪县智慧用电安全建设行动方案》的要求,在文保、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场所应用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5.紧盯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要于1月20日前对2020年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找准本辖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结合各地实际,加强针对性治理。要重点整治“三合一”、电动自行车违停、堵塞疏散通道、违章电气焊等突出问题。

)督促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于春节前组织对所属行业系统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消防安全管理人、物业经理、工程部经理、保安部经理、微型消防站站长、电工等8类“关键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约谈提醒,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四个能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督促落实“七个一”工作,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一次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

)严把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春节、元宵以及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前后,行业主管部门对节庆活动、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俗活动场所、商场集市、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以及机场车站等交通枢纽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镇政府将组织微型消防站、巡防队等基层力量,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够灭早灭小,最 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严防“小火亡人”事故民政团委、妇联、残联、关工委等部门及村(居)要加强对老、幼、病、弱等重点人群的上门提醒,广泛开展宣传和培训。针对蚊香使用不当、卧床吸烟、使用不合格电暖设备、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用火用电行为不当、儿童玩火致灾因素,开展针对性宣传引导。民政办要摸清孤寡、留守以及行动不便老人的情况底数,于春节前组织村(居)委会上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建立一人一册”,落实消防安全看护措施。镇政府将组织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安办、市监所、执法中队、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针对分布在辖区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三合一”违规住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火灾隐患。

)强化灾害事故处置应对水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系统行业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镇政府将加大政府微型消防站消防队伍建设督促力度,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定期开展实战拉动演练,着力提高应对初期火灾事故的打小、灭早”能力。

)营造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氛围。村(居)及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系统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国民、普法、科普、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宣传办要将冬春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当前宣传工作重点,组织电视、广播、安溪报等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强消防知识普及宣传,加大火灾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教委办要督促学校开展1次寒假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危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民政要督促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镇政府、公安派出所、社区(村)委员会等基层力量深入社区、农村、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公路站要抓住两节”返乡重点节点,利用车站、动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三、责任分工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安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生委〔202014号)分工安排,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四、阶段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1月20日)。根据本方案和辖区实际,突出年末岁初火灾防控特点,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发动、部署到位,并于1月27日前将本单位方案报送至镇安办(联系人:谢山河,电话:23477009,邮箱:axltab@163*com)。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3月20日)。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照行动任务,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列明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详见附件1),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安全隐患,确保春节、元宵和全国 “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2021年3月21日至3月30日)。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镇政府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实地核查任务完成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托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立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也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牵头负责人员,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

(三)强化督导问责。镇政府将强化巡查督查,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村(居)和单位,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百日攻坚行动期间,请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于每月17日前将当月行动小结及附件1隐患清单表报送至镇安办(联系人:谢山河,电话:23477009,邮箱:axltab@163*com)。

 

附件:1.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隐患清单


附件1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月*日          

序号

隐患单位名称

具体问题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限

整改情况

销号情况


***酒店有限公司

1.排烟管道未定期清洗;

2.未委托第三方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3.明火施工未落实审批制度和现场监护。

***

2月28日前

1.已聘请专业公司对厨房油烟管道进行清洗,并建立每季度清洗制度。

2.已委托**公司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3.已督促制定动火审批制度,并落实。

正在整改/已整改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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