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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0年度晋江市智慧用电安全建设考评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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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0年度晋江市智慧用电安全建设考评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政灵〔2020110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20年度晋江市智慧用电安全建设考评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工作点、各社区、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经研究,现将《2020年度晋江市智慧用电安全建设考评验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江市人民政府灵源街道办事处

                            20201019

2020年度晋江市智慧用电安全建设

考评验收工作方案

 

根据《晋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晋江市智慧用电安全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晋安委〔20208号)要求,20207月底前,我街道要完成相应的任务目标要求,为深入推进智慧用电安全建设工作,督促工作落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我街道智慧用电安全建设工作的考评验收,全面了解掌握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智慧用电安全建设行动开展过程存在的问题,切实改善我街道用电安全环境,有效减少因电气原因导致的各类安全事故。

二、考评内容

2020年度市级考评时间范围为202011日至2020731日;考评内容为在此期间内智慧用电安全建设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各工作点、各社区、有关单位负责劳动密集型企业智慧用电建设,派出所负责出租屋智慧用电建设,民政办负责养老机构及救助福利机构智慧用电建设,住建办负责有物业住宅小区智慧用电建设,教育办负责学校智慧用电建设,文旅办负责文保单位智慧用电建设,卫健办负责公立、私立医院智慧用电建设。

三、方法步骤

考评自查阶段(即日起至930日)。由社会单位填写《智慧用电安全建设考评验收申请表》(附件1),各工作点、各社区、有关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开展辖区内智慧用电安全建设开展情况的考评验收,并填写《社会单位智慧用电安全建设考评验收表》(附件2),验收结束后形成智慧用电考评验收情况报告和《智慧用电建设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报送至街道安办汇总。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工作点、各社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智慧用电安全技术在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和火灾事故中的作用,切实加强对智慧用电安全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具体、细化的考评验收方案,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度的考评自查工作。

二是精心部署,周密组织。各工作点、各社区、有关单位要精心部署开展考评验收工作,针对是否符合防火导则的标准要求,建议聘请电气方面的专家参与考评验收,验收结束后做好分析和总结,进一步督促各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全面推进智慧用电安全建设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下阶段的目标任务。

三是严格标准,落实奖惩。各工作点、各社区、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和防火导则等标准要求组织开展考评验收,考评验收组人员要坚持原则、认真细致。要注重运用考评验收结果,切实发挥考评作用,对于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将在年底安全生产工作和消防工作考核给予加分;对于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各工作点、各社区、有关单位要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对策和措施,对于在完成智慧用电安全建设目标任务过程中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的,由各工作点、各社区、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送至街道安办汇总。

 

附件:1.社会单位智慧用电安全建设考评验收申请表

         2.社会单位智慧用电安全建设考评验收表

         3.智慧用电建设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智慧用电安全建设考评验收申请表

 

  


申请单位:                (印章)

 

申请日期: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

电话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单位类型

国家.级省级市级市级以下文保单位    养老机构及福利机构 

医院        学校      劳动密集型企业  住宅小区  

100人以上 30人以上 30人以下出租屋  其他:

已安装的智慧用电系统

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目前状态:正常有故障已瘫痪

是否开展安装前的电气线路隐患排查

是:无隐患隐患已整改隐患未整改

产品型号


安装数量(套)


投入经费


设备厂商

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运维机构

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系统    目前状态:正常有故障已瘫痪

产品型号


集中充电场所数量(个)


投入经费


设备厂商

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运维机构

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行业主

管部门


1.本次申请的评定为:达标       基本达标

2.计划考评时间:

3.申请单位所在场所的主要消防设施

名    称

是否设置

室外消火栓系统

         □

室内消火栓系统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灭火器

        
















 

 

 

附件2

 

社会单位智慧用电安全建设考评验收表

(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类别

评定项目

重要程度

是否合格

备注

一、

1. 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无频繁报警、误报警等情况。

A



2.系统组件和设备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准入制度的要求。

C



3.报警值设定合理,能及时预警电气线路或用电设备的隐患。

B



4.在线监测功能,监测数据能在系统中记录、显示、查询和导出,并接入应用平台或其他部门消防分平台。

A



5.隐患推送功能,用户用电安全隐患能及时通过电话或短信和APP等推送模式提醒单位责任人和管理人。

A



6.数据的保存周期不应小于1年。

C



二、

使

1.系统安装前对电气线路进行全面的电气检测。

C



2.设备厂商提供三年免费的设备自身故障维修服务和一年的维护保养服务。

C



3.维保期后,聘请运维机构对系统进行维护保养。

B



4.组织系统使用培训,不少于2人掌握系统基本操作能力和简单故障、报警信息的处理能力。

A



5.定期统计用电安全隐患,出具包括周期内隐患汇总、用电安全整改建议等内容的监测报告。

B



6.有故障、报警信息的,运维机构应在1周内排查使用单位的安全危险源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B



7.针对用电安全隐患或设备厂商提供的整改意见,单位及时作相应整改。

B



8.制定系统日常消防管理制度和预警排查处置程序,明确相关责任人和管理人。

B



说明:A≥1项不合格,或B≥2项不合格,或B+C≥3项不合格,即判定为不达标;B或C有1项不合格,判定为基本达标,不合格项应及时进行整改。

单位地址:               

结论:□达标    □基本达标

 

单位名称(印章):

 

验收人签字(印章):







社会单位智慧用电安全建设考评验收表

(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系统)

类别

评定项目

重要程度

是否合格

备注

一、

1. 室外电动自行车集中智能充电场所选址符合相关要求,不应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A



2. 禁止在建筑内的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违规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智能充电场所。

A



3. 系统组件和设备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准入制度的要求。

C



4.具有防过流、漏电、短路电气保护功能;充电设备待机状态不带电功能;电池充满或充电异常自动断电功能。

A



5.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场所的建筑、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B



二、

使

1.制定充电场所的日常消防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和管理人。

A



2.建立充电场所的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加强夜间巡查。

A



3. 有故障、报警信息的,运维机构应在3日内上门核查处理。

B



4. 电动自行车集中智能充电场所应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

B



5. 设备厂商提供三年免费的设备自身故障维修服务和一年的维护保养服务。

C



6. 维保期后,聘请运维机构对系统进行维护保养。

B



说明:A≥1项不合格,或B≥2项不合格,或B+C≥3项不合格,即判定为不达标;B或C有1项不合格,判定为基本达标,不合格项应及时进行整改。

单位地址:                  

 

结论:□达标    □基本达标

单位名称(印章):

 

验收人签字(印章):








 

附件3

 

2020年度智慧用电建设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属地部门

智慧用电安全系统安装总数

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电动车集中智能充电场所

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电动车集中智能充电场所

省级以上

文保单位

养老及福利机构

医院

100人以上出租屋

工业企业

住宅小区

100人以上出租屋

任务数

完成量

任务数

完成量

底数

完成量

底数

完成量

底数

完成量

底数

完成量

底数

完成量

底数

完成量

底数

完成量

公安

400


400
















民政

45


45
















住建



1250
















教育

54


54
















文旅

37


10
















卫健

49


49
















青阳

30


















梅岭

30


















西园

40


















罗山

50


















新塘

60


















灵源

50


















陈埭

800


















池店

180


















安海

300


















磁灶

120


















内坑

120


















紫帽

20


















东石

250


















永和

150


















英林

160


















金井

100


















龙湖

250


















深沪

120


















西滨

20


















开发区

150


















备注:1.统计时间范围为202011日至2020731日;

2.不同类型场所底数和完成量以场所为单位进行统计,例如某地区省级以上文保单位底数为5家,按照要求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完成量为5家。

 

 

  抄送:晋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晋江市灵源街道党政办                     2020年10月19日印发   


关键词: 晋江市智慧用电安全  智慧用电安全建设考评验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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