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自治区有关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切实提高“科技兴安”水平,加快“智慧安监”“智慧消防”建设步伐的相关要求,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全面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的指导意见》(公消〔2017〕297号)通知精神,市安委办制定下发了《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使用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安委办〔2018〕20号),并于2019年7月31日制定下发《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安全用电智能预警管理应用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贵安委办〔2019〕21号),在港北区开展了安全用电智能预警管理应用建设试点工作,经过近一年的不懈努力,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截至2020年6月30日,港北区已完成安装705套,正在安装76套,安装合同总金额合计:2570606.8元,补助金额合计(40%):1028442.74元。自安装预警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以来,能有效解决单位电气线路老旧、小微企业无专业电工、电气隐患肉眼无法直观排查、隐蔽工程隐患检查难等电气隐患排查问题。据统计,已安装正常运行设备累计报警1305次,其中漏电报警796次,温度报警301次,过载报警208次。如:港北区人民政府食堂厨房出现漏电跳闸预警;港北区大圩中心幼儿园厨房用电过载引起超温预警;广西江豚钙业有限公司二楼配电房提升机出现线路松动引起超温预警等等;经过预警系统报警,有效排除电气线路故障,避免电气火灾发和财产损失。
为了在全市推广港北区试点经验做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用电智能预警管理应用建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电气火灾事故多发易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安全用电智能预警管理应用是对引发电气火灾的主要因素(线缆温度、电流负荷、剩余电流)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和分析,达到消除电气火灾安全隐患目的。安全用电智能预警管理应用能有效解决生产经营单位电气线路老旧、小微企业无专业电工等电气安全隐患问题,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用电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区域及单位
将港北区试点经验推广到平南、桂平、港南、覃塘等县市区。经与市卫健委沟通,各县市区可以将辖区医疗机构作为重点推广单位,同时,试点范围可扩容到以下范围:
(一)商场超市、宾馆饭店;
(二)专业市场、农贸市场;
(三)养老机构及救助福利机构;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五)城郊结合部农民出租房“人员集聚、电器使用集中” 网吧、KTV、影院、出租房等区域;
(六)劳动密集型企业、涉尘、涉氨、喷涂行业;
(七)文保单位、历史街区、学校、医院等领域;
(八)涉尘、涉氨、喷涂企业、金属拆解企业;
(九)地下商场及其它地下人员密集场所;
(十)纺织、造纸、制药、塑料、竹木加工、鞋帽、箱包、草编、印刷等行业企业;
(十一)银行及金融机构。
三、时间
2020年8月份至2021年12月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究部署,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57号)要求,扎实做好安全用电智能预警管理应用建设试点工作。要从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科技兴安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做好安全用电智能预警管理应用的宣传引导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激发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技防,物防建设的主动性,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制定工作规划。请各县市区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4号)及《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使用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安委办〔2018〕20号)的总体要求,抓紧研究编制安全用电智能预警管理应用建设试点工作的详细规划,针对本地区、行业特点细化和落实建设试点任务及方案(于2020年8月10日前将试点方案报市安委办),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工作计划,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确保与国家、自治区电气火灾三年综合治理期满同步。全面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
要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企业自主,社会参与”原则,通过推广建设,具体布局由各县市区安委办实施。各县市区安委会根据各部门职责明确安全用电智能预警管理应用部门责任分工及安排,各县市区安委办及消安委办共同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安装价格和技术协作单位已通过政府公开采购的方式确定(详见附件)。在试点期间,给予试点单位按每套安装价格的20%进行补助,直至专项资金补完为止,各县市区也可以参照港北区政府做法(详见附件),由政府按1:1的比例配套资金,再给予试点单位按每套安装价格的20%进行补助,加起来共补助40%。
(三)加强沟通协调。各县市区要开展跟踪调研,及时掌握进展情况,不断总结完善试点经验。对于实践中发现的好的做法和经验,出现的问题等,要及时报市安委办。联系电话:4563462,电子邮箱:xietiaoke@126.com。
(四)总结经验,全面推进。各县市区试点推进过程中要立足辖区内小微生产经营单位众多、安全基础条件较差的实际,鼓励和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安全用电智能预警管理应用。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和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各县市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参照港北区试点经验做法,进一步拓展安全用电智能预警管理应用监控范围和服务项目,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用电安全隐患治理服务体系和安全用电智能防控综合管理平台,实现“监测—预警—排查—整改”服务。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及时总结创新经验,不断加以完善,形成长效机制,召开总结会,把安全用电智能预警管理应用建设试点工作作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及亮点加以宣传。确保安全用电智能预警管理应用全面推广,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1.港北区安全用电智能预警管理应用建设服务项目试点建设工作方案(供参考用)
2.“智慧用电”产品简介
3.安全用电智能预警管理应用建设服务项目中标公司及联系方式
贵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