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重要意义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重要意义
摘要:本文主要阐述了规范中对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要求,结合工程实例对系统的组成情况及特点做了进一步分析。
关键词: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规范;设置场所;安装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大型的高层、超
高层建筑越来越多,人员密集场所已经成为大家生活的一部分。火灾是*严重的灾害之一,它直接危害到生命、财产及社会稳定。尤其电气火灾突发性、隐蔽性强,一旦发生火灾极难扑灭,这就要求在电气火灾发生前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全面的监控,防患于未然。
1、电气火灾的危害
近年来我国的电气火灾形势越来越严峻,据《中国火灾统计年鉴》统计,特别在重、特大火灾中,电气火灾占比例更大。根据公安部消防局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中心的统计资料显示,电气火灾大部分是由电气线路的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以2002年度为例,鉴定火灾115起,其中有95起是由电气线路直接或间接造成的。十大火灾中2005年震惊国内外的*严重的两起火灾“吉林辽海中心医院火灾”和“汕头华南宾馆火灾”就是典型的电气火灾,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相继制订或修改了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在建筑中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新的标准和规范的推出也就意味着一个新产品的诞生。
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用场所的广泛
(1)现行国家标准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划》中规定的特级、一级、二级、保护对象。
(2)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4)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7)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游艺厅、网吧、酒吧等及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3、结合实例应用分析
某三期工程为一大型综合性公共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地上部分19万平方米。建筑西侧部分设置为楼高20层的四星级宾馆。宾馆中设有客房、酒吧、中西餐厅、台球、洗浴中心等数十项服务设施。建筑东侧部分设置商场及商务办公楼,其1至5层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的大型商场;6至16层为两个塔楼,均为商务办公功能,其中还设有游泳池。此类建筑配电系统复杂,用电设备多,耗电功率大,电气火灾的隐患多,人员密集,火灾蔓延迅速,人员的疏散和扑救都非常困难,一旦发生火灾往往造成非常大的经济损失和较大的社会影响,所以此类建筑是消防保护的重点对象。
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里的建筑物等级分类标准均为一级建筑,其消防火灾保护系统的可靠性及全面性至关重要,所以电气消防系统中除了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外,还设置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即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主机、监控设备、剩余电流监控探测器组成。
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关系
表面上看建筑中火灾报警系统在设计上有些类似。但在功能上是有区别的,火灾报警系统是对火灾初期的烟、温的探测,通过消防报警和联动控制系统火灭在初期阶段。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对电气线路的故障和异常状态进行监控,对建筑中易发生火灾的电气线路进行全面的监视与控制,并及时报警提醒管理人员消除电气火灾隐患。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不影响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即只报警不动作)。通过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能有效的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拾取漏电信号产生报警,预防火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检测火灾报警信号联动消防设备扑灭火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相辅相成但又是两种相对独立的系统。
3.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组成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当被保护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超过设定值,能够发出报警信号、控制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系统,它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组成(如图1)。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能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指示报警部位,记录并保存报警信息的装置(如图1监控模块ACS)。
电气火灾剩余电流监控探测器: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温度等电气火 灾危险参数变化的探测器(如图1探头R、T、I/O、N)。
3.3、工程中采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必要性
上述表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该是一个联网的整体装置,是一个完整系统,是对应GB14287-2005标准的要求,而不是以往分散设置的单个漏电流报警器或传统漏电开关可以代替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中,也特别强调“这些设备要采用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的产品,以确保质量安全”,可见并非是使用普通漏电开关就可以的。
规范用词说明指出“宜:”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可见“宜,”原则上是要求首先考虑要设置的,在没有特殊条件限制的情况下,没有经消 防主管部门同意,是不能随便选择取消设置的。
3.4、安装及调试过程中相关规定
(1)安装。
①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安装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②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
③建筑物产权所有者应建立保存系统内每个探测器的安装及实验记录。
④探测器与裸带电导体应保证安全距离,金属外壳的探测器应有接地。
⑤禁止在不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安装探测器。
⑥探测器的输出回路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1.0mm的双绞铜芯导线。
⑦探测器的安装不应破坏被监控线路的完整性,不应增加线路接点。
(2)调试。
①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调试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②在调试前应具备调试必须的文件。
③调试单位在调试前应编制调试程序,并按程序调试。
④调试负责人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⑤调试完成后应有详细监控点的报警值参数设置记录,相应监控点的地址及对应安装位置信息记录。
4、结语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针对电气火灾或电气事故发生的基本特点进行有效的电气检测、报警及联动工作,是防止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的一个新型电气系统,所以我们应正确理解和运用规范,认真掌握系统各种产品工作原理,使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能为我国电气火灾预防、减少电气火灾的频发程度、为安全用电以及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GB50045-95(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GB14287-200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3]GB13955-200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
[4]GB14287-93,防火漏电电流动作报警器.
[5]GB14287-200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6]DB21/T1704-2008,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7]DB21/965-2002,电气防火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
[8]2009年颁布实施的公安部第106号部长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