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搜索 消防物联网 智慧消防 视频专区 产品分类菜单

消防物联网系统功能(智慧消防物联网架构)

力安科技浏览00

  消防物联网系统功能与架构

  一、 消防物联网系统体系架构自下而上应由感知层、传输层、应用层、管理层构成(见下图)。

消防物联网系统架构

  1 感知层的数据采集来源可采用传感器、电子标签、视频采集终端、物联监测、物联巡查等。所采集的数据应上传至物联网用户信息装置。消防设施系统宜按不同的消防设施系统分别采集,并应汇总到相应系统的采集装置。传输层应包括传输网络、传输协议和传输安全。网络数据的传输应具有传输效率及响应速度的实时性,并应有身份认证、数据安全加密及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2 传输网络可采用有线或者无线传输网络,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① 对于有线传输网络宜采用光纤。

  ② 对于无线传输网络宜采用NB-IoT传输。优先选用NB-IoT无线传输网络,可根据应用场所网络条件选用其他蜂窝网络通信技术。

  3 应用层应采用支撑服务技术,并应通过信息运行中心进行数据应用。支撑服务技术宜采用消息队列、内存计算、负载均衡、并行运算、协议处理、运维管理和实时报警等技术手段。信息运行中心宜采用分布式数据库、分布式文件系统、海量存储和数据分析处理等技术手段。数据应用平台应包括系统运行平台、业主应用平台、物业应用平台和维保应用平台等应用平台。管理层应包括消防数据交换应用中心和管理中心,并应对消防物联网系统监管。

  二、 信息运行中心的数据库设备应具有主电源、备用电源自动转换功能;备用电源的容量应能保证传输设备连续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 24h。信息运行中心的传输能力、处理能力、存储能力应支持在线扩展。其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数据安全和存储可靠性应不小于 99.99%;

  2 所有通讯层的数据传输必须是加密传输,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支持多链路的自动切换;

  3 应支持负载均衡、异地灾备。数据的保存周期不应小于1年,视频文件的保存周期不应小于6个月,且应支持至少 1 个以上的数据备份,备份时间不得大于 24h;

  4 感知层设备应具备实时数据上传的能力,并应支持从数据应用平台发起的实时数据请求;应支持动态更新、局部快速更新、动态功能扩展,并应确保每日 24h 的服务可用性;应提供基于 HTTP、HTTPS 的数据访问接口,其接口协议应符合本导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5 系统运行平台的信息运行中心应支持 5 000 个以上的建筑物联网实时数据并发接入,并应支持 10 000TPS 以上的并发访问量。

  信息运行中心收到火灾报警、屏蔽、故障、消音信息后,应能智能分析判断火警、屏蔽、故障屏蔽、消音信息的等级,并应按报警等级相应地选择短信、微信、语音电话、人工客服的方式实时推送给社会单位消控室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维保人员。推送的信息可通过 APP 进行相应查看、确认等操作。信息运行中心收到消防联动信息,应能智能分析、判断、统计、汇总相关的联动信息,并应自动生成消防设施运行状态的报告。报告可通过 APP、web 端等方式将信息推送到社会单位、维保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

  信息中心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在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建筑物中;

  2 应符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等国家标准中消防控制室的有关规定;

  3 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或其他影响数据正常工作的部位。

  三、 数据应用平台的性能应具备消防设施基于室内地图的展示功能,并宜支持三维地图展示;应提供 web、APP、数据接口、短信、微信、语音电话等使用方式;应能够查询建筑物基本信息、单位基本信息、人员基本信息、消防设施基本信息、消防设施统计信息、消防设施报警信息、消防设施联动信息、消防设施故障信息、消防设施屏蔽及物联监测信息、消防设施维修信息、消防巡检信息、消防维保信息、人员活动信息、消防设施物联网设备实时运行状态等信息;应支持视频查看,并可通过APP查看实时视频流;应对所有操作进行日志记录。


关键词: 消防物联网系统功能  智慧消防物联网架构  消防物联网  智慧消防物联网 
上一篇: 下一篇:

推荐产品Recommended products

推荐文章Recommended Article

展开更多
1
点击联系客服咨询!咨询电话:0371-6131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