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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江智慧用电文件: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江县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建设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函〔2018〕12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江县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3日

 
 

 南江县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1 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试点的通知》(川安办函〔2018〕72 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建设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函〔2018〕125号)的要求,构建城市安全保障体系,抓好安全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和保障服务能力,防范化解城市运行中的重大风险和隐患,适应现代化城市日益复杂的运行系统,全面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各项工作,现结合南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源头管控、智慧监管、依法治理、全域安全”五大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立足大安全,着眼大应急,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落实完善城市运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建立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安全发展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助推全面建成生态经济强县,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民本思想,坚持民生导向,守住安全红线和底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社会监督,严格安全措施落实,建设安全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坚持立足长效、依法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强化法治意识,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提升城市安全法治化水平,建立城市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三)坚持系统建设、过程管控。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城市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充分运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机制建设,强化系统性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严密防范事故发生。
    (四)坚持统筹推动、综合施策。合理配置城市安全管理资源,优化产业结构,依靠科技创新,将安全发展作为深化经济社会管理的重要原则和内容。注重本质安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有效解决影响城市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五)坚持尊重现实,体现特色。依据南江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及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等内容,结合南江城市风险类型及分布特点,梳理制约城市安全发展的根本性和普遍性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推进城市安全源头治理、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城市安全监管效能和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等工作落实,将城市安全发展与“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社区建设”“平安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有机融合,相互促进,打造城市安全发展新模式。
    三、创建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立城市安全发展责任、管控和保障“三大体系”,提升城市安全管理水平,建成覆盖多层次跨行业的城市公共安全共享共治新格局,形成保安全、增效益、促发展的城市安全发展新模式。力争到 2020 年底前,各类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比 2016 年均下降 10%以上,亿元 GDP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 10%以上,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县安全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双突破。
    (二)具体目标
    1.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七进”、安全社区建设、全民安全竞赛、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法规,系统灌输安全文化,强化安全危机意识,唤醒从业人员、群众对生命安全的觉悟,在潜默移化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风险辨识、安全隐患排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防灾避险能力,筑牢“安全第一”理念,从而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增强群众自我安全管控能力。
    2.提升城市安全源头治理能力。 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县规委会成员单位职责,严把城市生活、生产、贸易、仓储等功能区空间布局的规划关,健全建设项目安全评估论证机制。完善和落实城市高层建筑、管线管廊、燃气工程等技术标准中的安全和应急设施标准要求,强化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加快重点产业安全改造升级,提高企业安全水平。
    3.提升城市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全面辨识评估城市安全风险,编制安全风险清单,完善责任制清单管理,制定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完善城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突出日常巡查检查、重大危险源辨识、在线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等重点工作。
    4.提升城市安全监督管理能力。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落实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修订部门“三定”规定,厘清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执法机制,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5.提升城市安全保障工作能力。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黑名单”和城市社区安全网格化管理等规范制度,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安全科技创新和应用,推进多系统融合和公共安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加强城市安全运行相关行业领域智能监控平台建设,加快实现城市安全管理的系统化、智能化。
    6.提升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建立依托联动互通的城市安全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加强预测预警、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政府、部门、企业、社区相互衔接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强化应急状态下的多部门联动配合。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完善“五大体系”
    1.构建城市安全统筹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城市安全的统筹谋划和指导协调。明确乡镇、相关部门安全管理职责,理顺安全监管关系。完善城市安全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履职报告、考核通报、信息报送、警示通报约谈等制度,完善城市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及协同机制。
    2.深化安全管控体系建设。依托行业安全专家成立城市安全管理专家库,定期对城市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制定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措施,绘制风险动态分布四色图,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建立城市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平台,完善城市安全风险责任制清单管理,督促企业自查自改隐患和风险分级管控等,建立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聚焦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通过暗访、曝光、交办、整改、闭环、通报(问责)等六个步骤,严查、严管、严治重点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大限度地编织“防范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责任网络,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3.建设城市安全运行智能监测体系。整合完善应急、公安、自然资源、气象、住建、交通和水利等现有城市运行信息系统,建设城市安全运行监测平台,利用大数据分析,对涉及城市运行安全的相关数据进行智能化分析、评估、处理和辅助决策,研判城市运行安全风险,并及时发出相关监测预警,指导城市安全监管,提升城市安全管理智能化水平。
    4.深化宣传教育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安全宣传教育“七进”(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多种载体,全方位、宽领域、多渠道开展安全知识公益宣传活动。把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推进集城市防灾减灾、建筑消防、道路交通、职业安全与健康等实景体验与避险实操为一体的多功能基地建设。面向公众开展安全普法宣传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教育,提高公众安全知识知晓率、自救互救技能。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设置体现安全文化标语标识元素,建设防灾减灾安全文化长廊。
    5.深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城市安全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完善城市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机制、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处置机制。建设城市安全多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保障,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完善城市安全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强化重点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和应急联动,确保应急救援反应迅速、指挥得力、有序高效。以科学化、专业化为导向,结合行政体制改革,科学设定和处理好综合性应急管理主体与专项性应急管理主体之间的协同关系,突出综合性应急管理职能部门的正规化建设,大力加强专项应急管理职能机构的建设。
    (二)聚焦七大重点领域治理
    1.建设施工领域。加强建筑施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强化重点工程拆迁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违规使用建筑材料的行为。重点治理施工现场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复杂地质条件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2.危化烟爆领域。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摸清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严把危险化学品企业审批关,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着力夯实危化品安全生产基础,强化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危化品事故救援能力,配备专业应急救援设备,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3.消防安全领域。突出防火(物理)隔离、装饰材料、电气线路、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等方面重点整治,深入开展以社会福利机构及幼儿园、托儿所、公众聚集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地下建筑、居住出租房、电动自行车、大型商业综合体为重点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火灾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和重大隐患分级治理机制。强化技防措施,积极推广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设施应用,大力推广安全用电工程、智慧用电系统。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开展消防社会化服务试点及推广工程,推广消防托管服务或基础云服务,改造相关单位的消防设施。加强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4.道路交通领域。加强对“营转非”大客车、危险品运输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工程车、农用车等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工程运营车相关技术标准,提高安全性能,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和整车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推动安全技术装备改造升级。推进运输企业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高风险车辆管理,全面清理客货运输车、危险品运输车挂靠经营行为。规范非营运大客车注册登记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
    5.特种设备领域。探索推进差异化分类监管,推动特种设备安全智慧监管。推行电梯安全状况定期通报和故障(事故)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电梯故障分析和故障率、处置及时率通报与约谈机制,加快电梯物联网建设步伐,全面强化对电梯维保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完善压力容器、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和隐患的识别、等级评定、分级监管和预警方法。开展中小锅炉集中治理、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治理和危化品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治理。深化大型起重机械监控系统安装和工业管道定期检验工作。
    6.城市运行领域。统筹城市地上和地下建设规划,加强城乡发展规划与城市地下公用基础设施规划,特别是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线等规划的衔接。建立完善覆盖城市生产、生活、运营等,贯穿城市运作各环节的全方位、全过程城市运行安全预防控制网络。开展城市安全风险源普查和安全风险评估,完善城市水电油气管网、桥梁隧道、排水防涝、交通、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标准。
    7.商贸旅游领域。在节假日、旅游旺季、节庆活动等重要时段,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疫情等重点环节,加强对人群集中、人流量大和风险系数高的企业及场所的安全提示、检查。以旅游景区、大型商场超市、大型批发集贸市场、餐饮住宿企业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管旅游包车、游船、缆车等游览交通工具的安全漏洞。强化高危险性游览游乐设施和项目的管理,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的风险管控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巴中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列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分季度考核通报。县安办要统筹制定全县城市安全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履行对各实施主体目标任务考核和检查督办等职能。各部门、乡镇要落实创建工作职责任务,层层推动安全发展示范乡镇、示范社区(村)创建。
    (二)压实工作责任
    依据规划方案的具体内容和重点任务,各乡镇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明确工作职责。要将建设活动向社区(村)延伸,层层推动工作,积极培育一批安全发展示范社区(村)。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落实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联动协同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争先创优,打造全省、全市同行业领域具有影响力的亮点特色工作,为全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三)加大政策扶持
    各责任单位要针对城市安全发展强化工作部署、干部配备、工作保障。对工作所涉及到的费用,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由乡镇、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共同承担。在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上,积极引导企业等社会资本投入。
    (四)强化督查评估
    建立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强化责任落实。县安办按月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实施进度、主要任务进行评估。并将重点工作指标纳入综合考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五)营造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方针、目标任务、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努力使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化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到城市安全发展建设中来,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安全发展的强大合力。
    (六)加强信息报送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统一要求和部署制定并及时报送工作相关计划方案,由县安办对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作为每年考核评估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联系人:胡阳春,联系电话:8280126)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县安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附件:1.城市安全发展工作任务分解表
          2.五大体系建设任务分解表
          3.七大重点领域安全治理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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